南大桥下要钱和手机 质监稽查队原副队长索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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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12 新华网 |
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省质监稽查总队原副总队长王生跃有期徒刑一年。王生跃不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日下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认为,王生跃于2001年5月开始担任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副总队长。2003年春节前后,王生跃将手机经销商刘某约到海口市南大桥下,向刘索取钱财。刘当场将5000元人民币付给王生跃。王生跃又于2003年8月向刘索要了一部价值3020元的三星手机。 当天的庭审没有当庭宣判。(完)(记者 汪德芬)(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