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中院:中阳“燕子帮”主犯获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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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15 新华网 |
1月30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阳县“燕子帮”35名被告人一审宣判,主犯郝兵锁因犯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6项罪被判处死刑;冯晓春等9名主犯被判犯有涉黑罪;犯寻衅滋事罪的杨宇等10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6年以来,被告人冯晓春(又名冯燕子)纠集高文智、刘晓辉、雷艳星等多人,经常在一起聚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后被告人杨光辉、刘艳军、高颈亦率手下投靠,从而形成以冯晓春为核心、杨光辉等人为骨干、人员众多的恶势力。2000年秋至2001年春,他们仿照香港电影《古惑仔》中黑社会帮派组织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燕子帮”(又名“天阳社”),之后,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月30日法院向“燕子帮”35名被告人下发了长达134页的判决书。在8万多字的判决书里,记载了法院已查明“燕子帮”诸多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主犯郝兵锁作为“燕子帮后期的实际领导者”,犯有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项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万元;“燕子帮”帮主冯晓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4项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战斗组长”杨光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奸罪等5项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15名被告人也受到应有的追究。 此外,今年年初,吕梁市检察院对7名被告人申请撤诉。1月,吕梁中院下达裁定:准予撤诉。同时,法院认为10名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完)(王琨)网络编辑:黄运增(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