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想休婚假单位拒绝是否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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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周女士问:我于今年元旦结婚。由于我们二人都是再婚,我在向单位申请休婚假时遭到人事部门的拒绝,他给出的理由是“你们夫妻都非第一次结婚,所以不能够享受婚假”。 请问:我们作为再婚者到底能否享受婚假,我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在法律上的地位是相同的,所有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即使夫妻双方均为再婚,照样享受婚假待遇。 如果周女士所在的企业执意不愿批准婚假的话,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记者陈轶珺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