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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警偷窥密码盗走存户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4: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通讯员杨晓梅 李中原)储户去银行取钱,身后却多了双不安分的“眼睛”,将账户密码记录无遗,转手将15万巨款提走,这双“身后的眼睛”不是别人,而恰恰是负责维护储蓄安全的银行经警。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花城支行的一名经警因盗窃储户存款被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赵勇,1982年7月23日出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文化程度初中,原系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花城支行经警。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4年3月16日被逮捕。

  2004年11月10日,广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查明: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期间,赵勇在工商银行花城支行及其下属的广州麒麟岗支行担任经警。赵勇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在储户李某、魏某到银行取款的过程中,偷窥二人在该银行的卡号和密码,并将其偷偷记录在笔记本上。

  2003年7月,赵勇拿着一张姓名为“刘伟”的伪造士兵证,用该证件在广州市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设了9个账户,并申领了相应的9张牡丹卡。

  由于储户李某和魏某都开通了网上银行对外转账业务,2003年8月25日至28日,赵勇在位于广州市广州大道北的一网吧内,通过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输入被害人李某的银行卡号和密码后,将该被害人账户内的人民币存款共9万余元分多笔转入“刘伟”的账户内,随后将款项提走。

  2004年1月21日、22日,赵勇以同样的方式将魏某的6万元存款转走。

  2004年2月初,魏某去银行取款,发现其账户内的6万元钱不翼而飞,而这些钱是被网转的,但她自己从来没有操作过网转,遂向银行反映情况,经各方追查,赵勇得以归案,银行方面向被害人李、魏垫付了前述存款损失。(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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