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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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17:1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姚润丰)在2004年加强宏观调控整个过程中,国家高度重视控制土地流失问题。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参与一号文件起草工作的专家指出,2004年国家采取严厉的政策控制耕地流失,首先是冻结半年农地转为非农业的建设用地,所有项目坚决不审批。其次在2004年10月底,国务院专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可以占地,占地之后如何保障农民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给他们提供就业机会。 文件指出,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种树造林或进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严格控制减免。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管理,鼓励农村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推动新办乡村工业向镇区集中,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改革。 此外,文件还强调了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各地要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要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农户拥有承包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