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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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0:0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为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民进城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及不合理限制。二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三是完善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职业介绍服务。四是做好对农民工的咨询服务工作。五是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培训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一要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三要及时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四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五要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 通知还指出,今后要进一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农民工人数较多、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较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的试点工作。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