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试水”公务员年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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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3: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日从绍兴市传出消息,该市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在国内首推公务员全员年薪制,与此同时,关于《公务员法(草案)》的讨论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等一批专家学者均明确表示,不同意“允许外国人任我国公务员”写进我国的法律。种种迹象让人们把目光再次聚焦公务员制度。 绍兴国内首推公务员年薪制 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管委会日前推出了公务员全员年薪制,该委机关31名公务员全部被纳入统一的年薪制管理之中。据悉,这是国内首个推行公务员全员年薪制的行政机关单位。今后该管委会公务员的薪水将取决于所在岗位及工作业绩,而非个人资历和职务级别。 袍江工业区将所有岗位分为11个层次,基本年薪从1万、4万到5万元不等,以1/12的数额按月发放。半年度评议一次,按评议结果分档次发放考评奖,年终按岗位责任制考核,发放考核奖。考评、考核奖最高的可以拿到基本年薪的78%,最低的只能拿到基本年薪的8%。同时,局办、内设机构正副职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实行竞争上岗,一年一聘。据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专家反对外国人担任公务员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法制办胡振杰博士近日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出,我国正在审议中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的要取得公务员身份须为中国公民,最好变通一下,允许外国人担任我国公务员。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等专家学者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明确表示,不同意“允许外国人任我国公务员”写进我国的法律草案。 胡振杰博士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担任我国公务员(至少是聘任制公务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无法回避。胡振杰所依据的事实是:我国不少地方已经聘请一些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雇员,北京市奥组委、深圳市政府、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等去年都面向全球招聘政府雇员或学校领导。 姜明安表示,在我国,要取得公务员资格,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样,世界上多数国家在本国法律中也明确规定,只有取得本国国籍的人才能担任公务员,如法国的《公务员法》、德国的《联邦官员法》、奥地利的《官员法》。有些国家虽然没有明确写明,但在实际录用公务员的过程中,还是采取了限制外国人担任本国公务员的做法。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录用方式有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选任制4种方式,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取的录用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对“允许外国人担任我国公务员”的提法也明确表示反对,他认为这一做法为时过早,且不符合中国国情。 杨帆认为,学术界的理论一定要与中国国情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我国的政府部门大都是要害部门,许多政府部门不但掌握着国家机密,同时还掌握着大量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从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的角度来看,“允许外国人在我国任公务员”不适宜写入法律草案。据中国青年报 《江南时报》 (2005年02月04日 第十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