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将采用国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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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4:28 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德群通讯员陈维俊王俊)深圳检验检疫局昨日对外公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将进行重大变革,3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国际标准”,该标准将给深圳上万家出口企业带来新考验,相关企业应该提前申报考核,获取专用标识。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说,《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将于2005年3月1日陆续开始实施,越来越多的国家将采用该国际标准。根据该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日前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05年3月1日起,我国对出口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新的检疫处理管理办法。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对出口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的企业经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后将获得专用标识,并将标识加施在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每一件木质包装上。出口企业需要使用木质包装的,应从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可的木质包装除害处理企业购买已加施标识的木包装,并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检验检疫机构今后一般情况下将不再对出口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出具检疫处理证书。 深圳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说,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深圳地区企业须经深圳检验检疫局考核。深圳检验检疫局对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企业及专用标识将予以公布。 作者:记者吴德群通讯员陈维俊王俊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