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钱不冷静 一刀要了老板命 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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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4:42 新华网 |
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4日电 2005年2月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民工讨要工资造成的故意伤害案。因不能正确处理工资纠纷而将煤矿老板捅死的被告人陈章福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章福,男,现年33岁,四川省兴文县莲花镇农民。2000年3月,陈章福兄弟三人跟随包工头彭某来到河南省渑池县张村镇高桥村河沟煤矿打工,几个月下来,除了基本生活费外,兄弟几个工资一分钱未得。2000年7月12日晚饭后,陈章福找煤矿老板石某要工资,石称已付给包工头彭某,陈转而找彭,彭却说未付。被弄得一头雾水的陈章福,窝了一肚子火,又去找石,二人言语不合,发生厮打,陈持匕首将石的肩部刺伤后,又朝石的胸部猛刺一下,致石左肺破裂当场死亡。作案后,被告人陈章福潜逃,2004年7月23日,在贵州省普定县补朗乡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工陈章福讨要工钱一时恼怒,持匕首将他人捅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完)(河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