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1·12”事故处理有果 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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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4:4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国家批准,洛阳市宜阳县乔岩村直井煤矿“1·1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2005年1月12日,洛阳市宜阳县城关乡乔岩村直井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河南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煤矿矿长炊根柱,长期违法越界开采,违法转包,对矿井以包代管,最终酿成事故;事故发生后逃匿,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对宜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慧敏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县长闫中洋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记者 栾姗) 线索提供 陈春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