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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可拿三倍工资 不兑现可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7:33 水母网

  水母网2月4日讯春节期间,为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许多人仍将在岗位上坚持工作,他们应该获得多少加班费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劳动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

  据介绍,在春节的7天长假中,初一至初三是法定节假日,这三天按规定,应付“三薪”,即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并且,不能以节后补休为由推脱。从初四至初七,是可换休的双休日,这4天的劳动报酬应为“双薪”,即让劳动者加班的单位,如不能安排补休,应按工资标准的200%付加班费。

  市劳动和保障局人员表示,对于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支付标准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大胆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最好能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等书面材料。(方春明)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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