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县区领导签订2005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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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16 新华网 |
2月3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李纪恒在南宁市纪委第八次全会上,分别与该市12个县区党委的“一把手”们签订了200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廉政责任状完成与否将成为领导干部奖励惩处、任用提拔的依据。 昨日在会上,李纪恒告诫在座的1000多名领导干部:春节即将来临,各级领导干部要特别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拒收拒送“红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 同时,李纪恒代表南宁市委一一与武鸣等7个县,新城等5个城区的党委书记,当场签订了2005年度党风廉政责任状。据悉,这些县区的“一把手”们今年要完成责任状中规定的10个廉政目标,包括廉政教育、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全年无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现象和明令禁止的行业不正之风发生,追究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党政领导班子年内无违纪违规行为等。 南宁市纪委党风廉政室的负责人介绍,廉政责任状完成与否,直接与承办单位的年终目标奖和领导干部的任用提拔挂钩。市纪委将对“一把手”们签订的责任状落实情况,在年终进行检查考核。如在去年,宾阳县原公安局副局长林某就因严重失职,县电影院经理何某、副经理覃某因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被追究了领导责任。(记者郭燕群)(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