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清欠办要求彻底偿清所欠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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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29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为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清偿所欠农民工工资,使农民工尽早回家过年,2月1日,市清欠办对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发出最后期限,在2月4日之前必须彻底偿清所欠农民工工资,并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提出了严肃警告。市清欠办要求,各施工企业不能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就擅自拖欠农民工工资,仍存在拖欠工资的施工企业于2月4日之前必须彻底偿清所欠农民工工资,2月4日后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对拖欠企业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投标资格6个月处理,情节严重的收回资质证书。 (李庆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