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榕屏化工厂环境污染索赔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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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49 新华网 |
备受关注的屏南县榕屏化工厂环境污染索赔案,近日在屏南县法院开庭。此案因涉案人数多、索赔金额大、污染时间长,成为福建省迄今为止最大的环境污染案。 原告1643名当地村民诉称,1992年,榕屏化工厂打着支持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旗号设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结果“三废”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造成工厂周围的植被、竹林、树木大面积死亡,果树、农作物绝收,下游几十里地溪水里的鱼虾不能存活,周边村民身体不适症状明显增多。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农作物、竹木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13319140元。 被告辩称,榕屏化工厂是一个利用沿海地区技术、资金的山海协作项目,由福州一化集团与屏南县联合设立,并非原告所说污染转移化工项目。该厂的环保设施与工厂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通过了有关部门验收。建厂至今,工厂用于环保设施的投资超过500万。企业历次自行检测和环保部门的不定期检测结果均显示,企业“三废”排放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原告把农作物绝收、人体不适等责任全部归咎于工厂超标排放,缺少确凿的事实和依据。被告同时称,为了搞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曾于三年前向周边村民支付了竹、木死亡补偿费40多万元。 2002年7月,屏南县榕屏化工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严重污染黑名单企业,该企业也是福建省环保局公布的重点整治企业之一。 该案正在审理之中。(高法方萍)(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