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行长赌光公款23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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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02 新华网 |
昨日上午,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驻区金融机构通报了2004年立案查处的七个职务经济犯罪案件。其中最大的案件是葫芦岛市工商银行兴工支行原副行长李某贪污诈骗公款286万元用于赌博的案件。 在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用他人信用卡透支的手段,提取银行公款286万余元用来进行非法地下赌球。2004年5月26日,李某因犯贪污罪和诈骗罪,两罪并罚被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0多岁的李某被提拔为副行长后,禁不住赌球非法活动的诱惑,他先后采取贪污、诈骗等手段弄来公款286万余元。由于挥霍公款太多还不上,害怕事情败露,他匆匆携款51万元潜逃。18天后被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利用 POS机划卡提款、工商银行营业网点直接划卡提款和利用工商银行特约商户的账户划卡等手段,提取公款总计286.0794万元。上述所得款除其潜逃时所带走的51万元外,余款230万元均被其赌球输掉。(冯玉兴)(来源: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