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改由国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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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0 南方都市报 |
车辆购置税改由国税收 广州车辆购置税今年起不再由交通部门代征,“海归”购车可免税 本报讯(记者綦伟 彭科 通讯员高涛)今年起,广州辖区范围内的车辆购置税不再由交通部门代征,统一由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作为新年新意思,广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简称“广州市国税局车购办”)取消了办理此项业务的2元《完税证明》工本费。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海归”人员——即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可以免税。 昨天,广州市国税局车购办的负责人说,凡属于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芳村区、白云区、黄埔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都应到广州市国税局车购办设立在机场路和东圃的两个办税点办理有关纳税事务。属于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办理进口汽车和大客车的车辆购置税事务时,也应到上述两个办税点办理。至于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其他车辆的购置税事务,由这两区两市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可以免税;长期来华定居的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也可以免税。由于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10%的单一比例税率,这样假设一名“海归”购买的是一辆价格10万元的国产小汽车,再加上手续费、包装费、保管费、运输费等等共付款12万的话,这一项优惠即可省下税费1.2万元。 车辆购置税办税地点 (图表略,详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