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为抢钱合伙捅人30余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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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12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吴秋芳)两个初中生暑假期间为了弄点钱花,和社会青年勾搭在一起结伙抢劫,把人捅了30多刀后洗劫财物逃跑。前天上午,四人一起坐上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 温某、张某都是16岁的初二学生。去年放暑假后,两人和社会青年梁某(也是16岁)、“B仔”混在一起。他们整天在一起大吃大喝,又没有收入,很快就没钱花了。去哪里弄钱呢?他们把黑手伸向了摩托车拉客仔。 2004年7月14日晚上11时许,温某、梁某、“B仔”经密谋后,携带一把砍刀、两把裁纸刀到花都区狮岭镇狮峰中学附近,以租乘罗某的摩托车为名,将罗某骗到狮岭镇花屋村路段,三人将刀架到罗某的脖子上,将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90元现金洗劫一空。 四天后的深夜,温某、张某又和“阿杰”(另案处理)勾结在一起,经事先密谋后,他们携带一把长刀、两把水果刀来到狮岭镇,以租乘蔡某的摩托车为名,将蔡某骗到狮岭镇盘古路盘古王牌坊附近,三人分别使用长刀、水果刀朝蔡某的胸、腰、肩等部位猛刺30多刀,抢得蔡某的一部手机和2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后来蔡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迅速破案,4名凶手先后落网。前天上午,广州中院在花都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广州市检察院指控,温某等4人共同构成了抢劫罪,其中温某、张某、梁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