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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幼儿园具备采暖设施的可收采暖费 收班费没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9:40 水母网

  本报热线110消息(实习记者耿楠)“幼儿园收取了取暖费、班费,可是室内却仍然很冷,孩子一个月内已经被冻得感冒发烧3次了。”昨日,市民佟女士致电晚报新闻热线,对一家幼儿园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据佟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在经技区某幼儿园上中班,两个多月前幼儿园阿姨告诉佟女士要“收杂费”。佟女士看到班级黑板上列着收费清单,其中有“取暖费”和“班费”两项。她按照幼儿园要求的数目交纳了费用,但没有得到任何收据。随着冬季来临,孩子总觉得幼儿园冷,并且一个月之内3次感冒发烧,进行了输液治疗。佟女士告诉记者,所谓采暖设备仅是幼儿园在阿姨身边放了一个“小太阳”电暖气。

  记者随后找到该幼儿园负责人。据其介绍,该幼儿园为每个教室都配备了两个以上“小太阳”,教室前后各一个,基本能保证幼儿取暖。该幼儿园的供暖收费经过经技区物价部门核准。对于佟女士的女儿一个月3次感冒发烧的问题,她认为可能与最近孩子们之间传染流感有关。她否认幼儿园收取了班费。

  据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市有关文件,不允许幼儿园收取班费。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市规定幼儿园等场所具备采暖设施的,可收取采暖费,但目前采暖温度需达到16℃的标准主要针对集中供热单位。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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