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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院出台“六不准” 违反者一律就地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0: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4日电楚天都市报消息,昨日,湖北省高院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法官及工作人员做到“六不准”,违者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六不准”包括:不准相互走访、下级法院到上级法院“拜年”;不准突击花钱,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补贴及实物;不准接受当事人、律师及其案件代理人安排的私人度假、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当事人、律师及其案件代理人、下级法院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李国清陈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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