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应对环评风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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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5:21 人民网 |
苏杨 国家环保局升格成总局已是上世纪的事了,但依然保持着“识大体、顾大局”的传统作风,基本没有拖过经济建设的后腿,基本照顾到了那些过去是“大局”现在是“大公司”号称是国家利益代表的建设者们。这也合理,环境是国家的,代表国家利益的大公司污染了环境相当于国家的另一种投资。所以,尽管有环保法、环评法,也有作为执法者的环保局,但经过大领导的大统筹,环保局一般走走过场,就顾全那些违法建设的“大局”了。时间长了,这几乎都成为基本国情了。然而,猴年尚未过去,鸡年还没来到,环保总局突然掀起了对猴年违法建设大项目的环评风暴,俨然“杀猴给鸡看”,真是倒行逆施、大逆不道,连国情都不懂! 虽说这是依法行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但这次环保总局刮环评风暴叫停的都是以往从未干涉的大项目,都是地地道道需要顾全的“大局”:被通报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中,大名鼎鼎的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放在了名单最前列,其它项目也是地方重点,投资都不下十亿元。而且,这30个建设项目并非没有给环保局面子,只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传统的环保局默认的“先上车、后买票”老套路而已。 如此这般,可见这些“大局”只是按常规行事,是环保局违反了常规,破坏了默契。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三峡总公司等当然要维护自家利益、奋起反击。不过,三峡总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显得不太明智:矢口否认外加在“是否动工”等概念的解释上狡辩。显然,这样难免激化矛盾,很可能造成“国家利益”受损。位卑未敢忘忧国,笔者有心帮三峡总公司等“大局”支三招应对。如果环保局将此事做成“风暴”的话,三峡总公司就应将其视为“战争”来应对——“抗灾如抗战”嘛。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三峡总公司知己不必多言,但彼方是何来头、有何特点,作为一个老环保,我还是有发言权的。分析1996年开始“一控双达标”等国家级环境治理行动以来环保总局屡次刮风的做法,其作战特点是很清楚的,概括起来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舌头多、拳头少,打苍蝇、吓老虎。换言之就是嘴硬手软、抓小放大。环保局自身精力有限,执法手段、力度有限,每次风暴总是因为大领导先给了天气预报才闻风而动,就是说,这是可以人工调控的风暴,风向、风力、风时基本都可以做到令行禁止。 另外,对各个亟待发展的地方政府来说配合国家环保局的行动树环保门槛、挥环保大棒这件事显然远亲多、近邻少(像去年的怒江水电开发事件中念环保经的和尚几乎都是外来的,本地的几乎都是开发派)。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在抓自己的建设项目时只要善于抓大放小、舍卒保车,不要顶风而上,就不会伤筋动骨。正因为如此,“大局”的大项目应对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等法定环保制度时才形成了惯例——“买票迟、上车早”。 知道了这些特点,就可以按中国的战争智慧——“十六字令”来应对了: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具体来说,可以使以下三招:一是“躲”。明枪易躲,环保总局既然大张旗鼓想一鼓作气关停项目,三峡总公司等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妨就先避其锋芒,先让项目停工,让大家躲着过春节,静待其“再衰三竭”,决不应战;二是“惑”。就是坦承错误,保证整改,并声称项目停工就是整改第一步,以迷惑对手,不要再穷追猛打;三是“说”。这是指等环保总局的风头一过,赶紧游说,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找正确的领导反映情况,以让领导及时发出“天气预报”——可以“风平浪静”了。这一招过去绝对是可行的:三峡等特大工程既代表国家利益,也代表领导政绩,换言之不仅自己腰杆子硬,后台更硬。只要三峡总公司等及时调整战略, 这三招过后,“大局”还能搞不定小“总局”?何况,不要忘了,这一次三峡总公司等还有“天时”之利:叫停的项目中超过八成是电力项目。尽管有人分析这是因为猴年上马的电力项目过多且其建设资金中超过70%是银行贷款,也许这次风暴是环保总局假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的虎威。但也不要忘了,2005年仍然是“油电煤运”继续卡脖子的局面,如果环保总局真的让项目长期停工,项目方也可以借一个虎威――电老虎。电力是工业的现行,中国正处于重化工业时代,“破坏电力生产”的罪名,环保总局不知担不担得起?何况使出这种手段已是电力系统的惯招:2004年刮“审计风暴”时,国家电力公司就声称:“在全体员工紧张工作应对电力紧缺的多事之秋,国家审计署披露此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电公司员工的士气。” 不仅如此,关注一下风暴中的细节,还可以发现对手——环保总局——在能力上仍然没有什么长进:环保总局宣称的处理措施不仅“嘴硬手软”,还颇有打一巴掌揉三下之味。环保总局刮风之后,三峡总公司错误地置之不理,继续施工、无理狡辩。即便如此,某环保总局官员只是称如果三峡总公司继续坚持(施工),环保总局有可能和司法部、地方法院联合起来,强制执行。但环评风暴的风神——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就赶紧强调:“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强制执行”。而事实上,环保总局实际采取的手段只是——“国务院正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这三个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协调的结果只是“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向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两份通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擅自开工建设,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果三峡总公司依然不执行停建的要求,环保总局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只是看到目前环保总局采取的措施的话,对三峡总公司来说,这个对手似乎弱了点:对项目资金几千亿元的大公司只有十几万元的力度,即便算搔痒也是隔靴的。何况环保总局弄这么大动静,才罚这么点钱,性价比太差。如果按这种力度执法,也许环保总局本来是想撼大树以招风,没准却有可能成为蚍蜉。至于强制执行,这个权力在地方法院。而地方法院呢,必须要服从地方党委的领导,地方党委呢,又从来将三峡总公司等“大局”视为财神爷,所以这个强制执行,恐怕反而会变成强制不执行。看看,怨不得三峡总公司的领导如此轻敌。 不过,自从去年过了猴年马月后,许多事情发生了变化,这一次好像三峡总公司过于轻敌了。环保总局尽管先不按牌理出牌,但事后却得到了大领导的认可:温总理明言支持。在省级层面上,环评风暴得到了已经清楚地把握了新民意、把握了新国情的省级领导的支持,其威力已经先体现出来了。 例如,这次“环境风暴”叫停项目最多的江苏省态度积极,省委书记李源潮和省长梁保华对曝光的7个违法开工项目迅速作出批示:停建整改。党政一把手亲自动手,连法院也不用了。看来,省里的领导已经成了环保总局的后台。 上升到国家层面,这种趋势是一样的:2004年的最高纲领是要用科学发展观看待政绩。就以三峡工程和更早的三门峡工程为例,其内幕这些年来在逐渐民主的气氛中被些微揭开,大家也慢慢明白政绩不一定是福祉,没有环保局为民请愿、为民代言,这国家发展、人民幸福都要大打折扣。不过,尽管大家慢慢已知道那些所谓国家利益的代表更多地表现为国家利益部门化、子孙福利提前花,知道环保局在科学发展观下在大领导心目中已经今非昔比,知道未来的大局必须以环保为重否则难免让那些违法建设的“大局”“一局得道、黎民升天”,但现在呢?即便有了新民意、新国情,即便大领导既要当以前的“大局”的后台也要当环保总局的后台,如果三峡总公司使出“躲”、“惑”、“说”这三招,环保总局该如何接招?环保总局真敢“杀一猴儆百鸡”吗?我们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