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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述评: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7: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新华社述评: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新华社记者

  坚持以人为本,这是2004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一年来,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厉打击危害人们健康的各种制假售假行为,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把质量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正在全社会逐步形成。

  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行为

  2004年上半年发生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一度震惊全国。事件发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会同公安、监察、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组成调查组,查清了事实,分析了原因,并举一反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除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外,去年各地发生了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种类多、环节多、地域广、原因复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定职能,组织调查组,先后查处了“广州散装假酒”、“湖南黄花菜事件”等影响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督察督办了“四川泡菜”、“龙口粉丝”、“重庆火锅底料”、“太原陈醋”等40多起食品安全事件。

  据统计,2004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查处食品违法行为28万多起,货值金额10亿元,其中立案查处8.7万起,移送司法机关1236起,涉案人数5028人,逮捕232人,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打击力度,我国药品市场抽验合格率已连续4年保持95%以上。2004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打假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打假治劣工作力度。

  据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药品案件17.8万件,罚没金额2.98亿元,取缔无证经营户9672个,捣毁制假窝点474个,停业整顿66户,吊销许可证29件,移交司法机关148件,刑事处罚33人;查处医疗器械案件2.9万件,罚款总额460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2323个,捣毁制假窝点91个。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联合查处非法回收、不按规定采购、倒卖或重复使用一次性输血器材的违法行为,加强了血液制品血浆来源及其生产的监管。

  标本兼治,构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在当前形势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必须强调标本兼治,着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去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在大庆等5个城市和粮食等3个行业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针对目前食品卫生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初步确立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总体思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审查工作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进展顺利;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暂行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并确定奶制品和蔬菜为规范信息发布的试点行业。

  随着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作用逐步显现出来。2004年第4次例行监测结果显示,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为8.6%,同比下降8.7个百分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后,米、面、油、酱油、醋等五类食品合格率由不到60%上升为95%以上。

  在药品监管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或车间),一律停止生产。一批生产和检测设备落后、技术管理人员不足、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品种质量和技术含量低的药品企业被淘汰。

  为了提高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在总结北京、江西、陕西、成都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目前,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全国2373个县、市中已有1910个实现了农村药品供应进县到乡。

  教育群众,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2004年5月22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北京西单文化广场举行。在随后进行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上,70多名专家、100多个咨询台、200多块展板吸引了群众。

  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律和科普知识、宣传了一批坚持诚信的优秀食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参加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人员有16万人,直接参与咨询、讲座的消费者有1800多万人。

  针对目前滥用抗菌药愈演愈烈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五类抗菌药,同时组织开展了有关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宣传活动。由于宣传活动启动早,规模大,起到了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

  2003年9月,我国首次向社会公布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一度引起强烈反响。一年多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又发布了3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涉及9类药品。每次发布通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合作,广泛宣传药品不良反应常识。如今,“药品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合理用药以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等观念已经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通过举办宣传周等多种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从而在全社会逐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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