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岁末年初是案件高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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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5:13 中国青年报 |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何春中)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公安部就做好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向全国公安机关作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岁末年初历来是刑事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性犯罪案件较多。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遇到侵害,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警、报案,以便公安机关及时、准确地收集线索和犯罪证据,侦破案件,依法惩处不法分子。 公安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工作,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