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不准成立新罗共 新罗共上诉欧人权法院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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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09:07 新华网 |
新华网布加勒斯特2月4日电(记者周荣子)据此间媒体2月4日报道,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2月3日作出判决,对罗马尼亚当局不准罗马尼亚共产党(非原来罗共)登记注册的决定予以指责。 欧洲人权法院判决书说,罗当局不准成立罗马尼亚共产党的做法违背了人权公约第11条关于结社自由的条款。对于罗法院说罗共纲领威胁民主的判决,欧洲人权法院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罗共的成立能“立即”对民主造成威胁。 原告格·温古雷亚努要求罗当局赔偿702900欧元的精神损失以及802欧元的法院审理费,但欧洲人权法院只判给了原告100欧元赔偿金。 1996年4月4日格·温古雷亚努向罗马尼亚法院提出了成立罗马尼亚共产党的申请。在遭到拒绝后,温古雷亚努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了起诉。温古雷亚努是阿尔杰什县一名教师,现已退休,他开设有自己的出版社,不定期地发放各种宣传材料,阐述自己在国内和国际重大问题上的观点。 1989年12月罗政局发生剧变后,罗新当局在1989年通过第8号法令,宣布禁止共产党在罗马尼亚的活动。 罗新社报道说,罗当局在2003年1月9日通过的第14号《政党法》中已对共产党威胁民主的提法作了修正。《政党法》中没有不准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宣传活动的提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