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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选择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0:30 新华网

  2004年9月上旬,中国银监会公开表态,允许符合各项监管条件、风险评级体系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等以上水平的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一石激起千层浪。上海银行宣称要在宁波设立第一家分行,西安市商业银行、济南市商业银行则获准分别引入加拿大丰业银行、澳洲联邦银行参股,成为国内首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浙江省银监局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的态度也十分鲜明,第一步允许在衢州、丽水、舟山设置跨出城市的分支机构。一个个城市商业银行跃跃欲试,扩张之风再度掀起,凡此等等,笔者的认识不尽相同,提出来与大家一起探讨和思考。

  一、从历史看城市商业银行

  熟悉银行业的人士都知道,20世纪80年代中国出现了一批城市信用社,其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随后,在诸多利益驱使和人们尚不掌握金融运行规律的情况下,城市信用社以惊人的速度在中国“遍地开花”。1994年底,全国信用社已达到5200家。机构松散、主体庞杂,经营水平差等弊病,很快暴露出来了。于是,城市信用社开始了整合和改制,于是有了城市合作银行,尔后又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至今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已有112家,形成中国银行业4、12、112的格局。城市商业银行,除了西藏外,每省(市、自治区)均有,最多的10家,最少的1家。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的城市商业银行112家,营业网点5162个,从业人员16.9万,生产总额14552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6.27%,占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的27.7%。

  浙江省第一家城市商业信用社组建于1984年,大规模的组建开始于1986年,经历了类似全国的起步、发展、整顿、膨胀发展、规范重组、再整顿6个阶段,发展最高峰的1995年,全省共有城市信用社145家,约占全国省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的5%左右。经过连续多年整顿,2002年末,仍处于经营状态的城市信用社仅剩4家,即台州路桥泰隆、温岭、义乌稠州、象山绿叶,而其余141余家城市信用社,则通过归(归并到城市商业银行)、撤(撤销或合并到其他城市信用社)、并(并入农村信用联社)等途径“消化”,相应地组建了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嘉兴、湖州、金华、台州8家城市商业银行(其中台州市商业银行为民营为主)。截至2004年6月末,7家城市商业银行(不含宁波)资产总额达928亿元,其中贷款金额为571亿元,存款余额764亿元,按四级分类平均不良贷款率为3.49%,按五级分类则为4.58%,远低于全国同类平均不良贷款率12.36%和14.08%,其中杭州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412亿元,在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排第5位。从历史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城市商业银行是历史发展的被动选择,是大部分城市信用社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而由政府出面拯救的结果,开始并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

  第二,城市商业银行是行政决策的产物,即由城市内城市信用社行政归并而成,带有明显的被迫归并动因,并非按市场原则组建。

  第三,合作制、股份制概念曾经在一段时间内模糊,导致内部管理观念模糊不清,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资本比率不够,整体水平较差。

  第四、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已形成真正的商业银行概念,形成商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普遍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浙江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现状

  由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较好,再加上浙江人杰地灵,一大批银行家敬业乐业,精心经营,浙江省8家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好于全国平均水平。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再加上较长时间内管理上的不明朗,浙江省城市商业银行也有全国商业银行同样的问题。

  (一)组建时形成遗留

  第一,由于受行政性组建方式的影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可谓先天不足。在组建时,清产核资,摸清家底,落实不良资产,本来该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由于主管当局缺乏一支得力的专业队伍,对各社申报资产真实性未进行认真复核,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一大包袱和潜亏隐患。

  第二,城市商业银行一哄而上,论证不充分。虽然经过深圳等5个城市试点,但事实上没有进行科学分析,而是按人为意志,不看产权,不看不良贷款比例,不看经营状况,不看人员素质,不看领导水平,不看综合经营条件,统统“照单全收”。城市信用社良莠不一,政策相同,造成不平衡和大锅饭,成为发展的大障碍。

  第三,理论上不统一,认识上较模糊。1995年,大多数学者倾向于城市合作银行,于是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了城市合作银行。1997年以后,又莫名其妙地统一改为城市商业银行,造成了人们对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在概念和认识上的模糊和混乱,又造成了内部管理的隐患。

  (二)组建后提高不快

  第一,不良资产处置不力。由于组建立后没有及时摸清不良资产家底,没有认识到不良资产问题的复杂性、隐蔽性和严重性,没有配备足够的人员去催收清理,也没有很好地建立清收责任制,从而丧失了时机。同时,也没有制定新的防范不良资产发生的制度,新的不良资产也不断产生。

  第二,人员素质提高不快。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后,各行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提高人员素质,但由于既有人员退出机制难以建立,而实质性提高又受年龄等条件限制,因而从总体上看,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运行的员工队伍,尤其是管理队伍,难以很好到位,人员素质提高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形象难以很好树立。由于城市商业银行接收了原辖内城市信用社的人员,从居委会大妈到街道干部一应齐全,在老百姓心目中,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其形象。

  至于在业务创新、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也不能算少。

  (三)发展中面临错位

  第一,公司治理不完善。城市商业银行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公司治理组织,但新三会与老三会关系理不清楚,再加上地方党政领导不顾银行特点安排干部,因而形成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等理不清的多驾马车,影响了城市商业银行的运作和发展,也造成了不少矛盾。

  第二,市场定位不尽科学。一些城市商业银行不是安份守已地为中小企业服务,为市民服务,而是热衷于垒大户,与工农中建交抢业务,争地盘,做一些做不好的事,而丢掉了自己作为社区银行的特点,发展的稳定性受到极大挑战。

  第三,发展目标比较盲目,不少城市商业不是立足于做强,做成精品,做出特色,而是热衷于做大规模,做广地域,试图与外资银行竞争,与国有银行竞争,对跨区域设置分支机构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感兴趣。这实际上是十分错误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这是典型的贪大求洋和不切实际。

  三、正确选择浙江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

  1.立足地方,正确定位。首先,必须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金融,是城市商业金融,应坚持“立足地方,立足中小企业,立足城市居民”的服务方向。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不必跨城市设置分支机构,不必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应脚踏实地、老老实实地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城市居民、地方企业的服务者,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2.积极争取,大力发展。目前,浙江城市商业银行只有8家,根据浙江城市化战略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除了办好目前8家城市商业银行外,应至少在全省20个中等城市建立城市商业银行,这些城市包括丽水、舟山、衢州、义乌、余姚、慈溪、海宁、桐乡、乐清、瑞安、温岭、玉环、永康、东阳等,为此,要积极争取中国银监会等方面的支持,形成我国更加庞大而健全的城市商业银行机构和网络,为城市化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

  3.规范管理,稳健运行。为了规范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的发展,浙江省银监局下发了《浙江省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对城市商业银行规范管理的目标,资本充足率管理、公司治理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机构管理、业务管理的高管人员管理等的问题,作了系统、全面的规定。这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一项具体化规范措施,必须督促各城市商业银行认真执行,确保其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稳健运行。

  4.增资扩股,推进民营。目前除了杭州、温州、嘉兴这三家以外,其余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还不到8%,而现有资本结构中,国有股又具有较大比重,导致了城市商业银行的行政化色彩。对此必须进行改革,其思路是:第一,结合增资扩股,引入地方性民营企业入股,增加民营资本比重;第二,允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持股,优化资本金结构,调动高管人员积极性;第三,允许部分国有资本退出,由民营企业收购;第四,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城市商业银行上市,以更好地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第五,允许城市商业银行经批准发行次级债券,优化资本金结构。至于新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应参照浙商银行的做法,坚持市场化、民营化机制,让更多的股权由民营经济来入股,以便把城市商业银行推向市场。

  5.加快创新,推动联合。要研发适应本地人文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业务项目,满足城市居民生活、中小企业融资及金融活动的需要,牢牢占领城市银行业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因其规模小、机构少,提倡相互联合,如共同开发新产品,联合发行人民币贷记卡,构建资金结算网,创造城市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品牌,促进各自的发展,推动整体的成长。至于理论界提出过的重组、合并、收购等想法,笔者从总体上予以反对,因为从根本上说,我们需要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需要社区性银行,需要形成大中小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

  6.加强内控、防范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由于其规模小,抗风险能力比较薄,因而特别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预防和监测,强化内控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依靠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防止出现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要充分利用信息优势,加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早收回,避免损失。要建立内部风险防控体系,明确和落实第一责任,健全考核体系,切实防止风险发生。

  (文/周建松 作者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院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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