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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指出:经济适用房 错位,越位,不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0:59 水母网

  老百姓没有从经济适用房中得到多少实惠

  非常反感潘石屹“为富人建房”的观点

  日照经济适用房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的政策不错

  不宜将经济适用房扔在远郊区

  导报记者吕文济南报道

  “经济适用房必须在平抑房价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确保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变味’,政府责无旁贷。”看到本报1月26日有关山东省经济适用房建设严重滞后的报道后,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教授对本报记者表示,应当严防经济适用房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牟利工具,以保证其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家庭。

  “我不是原来的我”

  按规定,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降低税收及各种相关费用的手段,进行政策调控,降低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从而实现商品房的低价销售,并规定特定的购买人群,以实现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目的。但郭松海认为,由于利益驱动,在实际的建设及买卖中,许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已完全远离了初衷。

  为说明问题的严重性,郭松海为记者提供了最近媒体发表的两篇报道。其中一篇新华社1月18日的报道称,西安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取得国家无偿划拨土地变相搞商品房开发牟利,使国有划拨土地在政策“空子”里成了生财工具。在其开发的唐都花园小区里,绝大多数户型都超过了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住宅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的规定,最高者竟达144平方米。

  郭松海提供的另一篇媒体报道显示,随着青岛房价的不断上涨,一些中介炒房者竟瞄上了国家严格限定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房密集的李沧区,有的房屋中介为了牟利,竟然将在限定时间内不能买卖的经济适用房列入销售名单,有的甚至还参与买卖经济适用房购房证明,从中牟利。

  “远的不说,济南的一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也大多走了样。”郭松海说,比如2001年建设的王官庄小区,按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价格不能高于1200元/平方米,但据说是有关部门对开发商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开盘时就涨到了1800元/平方米,只好当商品房卖;之后价格更是一个劲地往上蹿,使不少真正需要买房的低收入群体无法享受到实惠,与建设初衷背道而驰。另外,济南市此前也出现过为省直部门开发建设的阳光舜城、为市直部门建设的卧龙花园等“经济适用房”,但这些经济适用房并不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而是有特殊的销售范围和销售对象,因此也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也许用“变了味的经济适用房”来称呼更恰当一些。

  为富人建房:傲慢与偏见

  “经济适用房供应不足为正在升温的房价又加了一把柴,”谈及眼下居高不下的房价,郭松海焦虑之情溢于言表,“2004年我省商品房平均价格达到2045元/平方米,涨幅达到18.2%;去年第四季度,我省青岛、济南房价涨幅更高达19.8%和13.7%,跃居全国第一位和第三位。与此同时,目前我省城镇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有26万户之多,占城镇总户数的3.5%;济南市70%的市民需要用整整6年的收入才能买得起一套价值20万元左右的商品房。在这种情况之下,再不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将是政府的失职。”

  郭松海说,按照去年颁布的《山东省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大中小城市房价一般应分别控制在每平方米1200元、1000元和800元左右。只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监管,保质保量完成既定项目,经济适用房对房价的平抑作用应该是不小的。像房价一直高居全国榜首的北京市,目前涨幅减缓,部分地区平均房价还有所降低,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加大,起到了平衡市场房价的作用。

  针对目前社会上一度盛传的“经济适用房应当淡出市场”等论调,郭松海态度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从世界范围看,绝大多数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都不会漠然置之,而是通过低息贷款或财政补贴的方式予以政策倾斜。我国各级政府更应该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有关政策调控房价,以保证城镇居民能够“居者有其屋”。

  问及对前不久房产大鳄潘石屹有关“为富人建房”论调的看法时,郭松海表示“非常反感”,称这是强势利益团体站在其片面立场上发表的强辞夺理、不负责任的言辞,充满了对百姓的傲慢和冷漠。“听起来好像振振有辞,但对政府部门来说并不能成为听任房价上涨的‘托辞’”。

  “补砖头”与“补人头”

  建设部曾明文规定要求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经济适用房。郭松海认为这一标准有点不切实际,因为政府财力毕竟有限,不可能把摊子铺得过大,住宅建设还是应该以普通商品房为主。至于到底应该占多大比例为宜,他表示“不好说”,但我省近两年8%的比重“确实有些低了”。

  在回答记者有关经济适用房应当怎么建、谁来建、怎么管问题时,郭松海表示,这些问题在国家及省里去年相继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大都有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重在落实。他就社会上争论比较多的一些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鉴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分配中存在的漏洞太多、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郭松海建议适时改革经济适用房的补贴方法,变“补砖头”为“补人头”。他说,日照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据了解,从1999年到2003年,日照共建设经济适用房700多套。由于一些经济适用房面积大、造价高,许多家庭买不起,买得起的又不愿买,致使这些房子一直未卖完。为此,日照用货币做直补的方式来落实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凡是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重要依据的居民,可以直接领取政府补贴,在房地产高层上自由选购住房,实行先购先补,不购不补。实行这一政策后,有30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住上了自己的房子。上海、青岛等市则由政府向最低收入家庭及住房特困户发放住房补助或租金,由其自己到住房二级市场选择合适的住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经济适用房供应的不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由于城市里地价上升很快,一些人认为为降低成本,经济适用房应尽量远离市区,对此郭松海认为“过近过远都不妥”。他说,建设经济适用房应考虑工薪阶层的实际需要,既不能将其放在高消费的繁华市区,增加他们的生活负担,也不能将其轰到远郊区,让他们每天上下班奔波在路上,增大交通压力,“应建在交通设施比较配套的市郊为宜。”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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