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协发布第二期消费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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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1:03 新华网 |
新春来临,消费者纷纷置办年货。贵阳市消费者协会为此于昨日发布今年第二期消费警示,提请人们节日消费“九注意”。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享有以下知悉权:销售的食品应在容器、货架上张贴标签或包装标识;食品包装物应用中文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和地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选购食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有浸透油现象,勿以色泽鲜艳、包装是否美观、视觉感观来论质。 购买海鲜要注意产品新鲜及色泽度;购买蛋禽注意鲜活程度。 外出、大众就餐消费时应注意就餐环境卫生及安全。如出现中毒、身体不适情况,要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好现场及残留食品、物品。慎购“打折”商品。不要被商家以让利、换季、还贷、门面到期、转让等推销广告迷惑而盲目消费。 购物时注意经营者有无证照,消费时注意索取票据。 节日出行慎购身份不明的人出售的“打折机票”、“打折车船票”,以防落入陷阱。 (蒋璐 刘宇露)(来源:金阳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