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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专稿(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11: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专稿(组图)
  雅典奥运会后,刘翔迅速“蹿红”,成为接拍广告最多的奥运冠军之一。

  新闻点眼:

  我国加入WTO后,有28种“金领”职业相继崛起,其中,体育经纪人榜上有名。精通法律、业务、形象包装、理财和外语,既讲诚信又有耐心,这也许就是普罗大众心目中体育经纪人的“光辉形象”,君不见外国著名体育经纪人均是西装革履,穿梭于欧洲各俱乐部之间,成功交易便可日进万金。但是,我国绝大多数体育经纪人是没有那么阔气的,他们更多的时候是无事可做、无人可代理的,行内人自嘲为“残废的金领”。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田亮早前被逐出国家队,这与其经纪人的操作方式不无关系,而这一事件也间接让体育经纪人今后在中国体育界的位置越发尴尬。

  本专题策划 本报记者 周志伟

  本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杨敏 黄越滔

  10年内人数将超过7000

  在我国,要成为体育经纪人必须考取证书,超过2年没有执业者证书作废,外国则没有这一套,运动员可以选择任何人作为自己的经纪人。

  北京市规定,申请取得体育经纪人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的住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申请体育经纪资格之前连续3年没有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从事体育经纪活动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一定的体育专业知识。工商部门和体育部门对申请取得体育经纪资格的人员统一进行法律法规知识、体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经考核合格者共同颁发《体育经纪资格证书》。

  从1997年起,广东、上海、北京等地相继举办了体育经纪人培训班,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由地方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工商行政部门颁发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结束了我国体育经纪人无证经营的混乱状况。1998年,广东诞生第一批获得《体育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体育经纪人,到目前,先后有4批体育经纪人获得证书,总数共有300多人,占我国体育经纪人总数的1/4。1999年,体育经纪人以及相关的体育中介市场的立法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北京和上海相继颁发了《体育经纪人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足球协会与中国篮球协会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颁发了《足球经纪人管理方法》和《篮球经纪人管理方法》等规定。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共同协商制定《体育经济人管理方法》。随着北京奥运和广州亚运的举行,中国的体育产业将以迅猛的速度发展,据估计,我国体育界未来10年需要体育经纪人的数量超过7000名。

  体制“致残”体育经纪人

  与国外相比,我国体育经纪人在运动员个人业务代理方面受到很大的制约,足球和篮球等项目虽然实行职业化管理模式、允许球员自由转会,但主管部门实行协会统一组织的“挂牌制”,这就扼杀了体育经纪人最大的市场空间,体育经纪人的主要活动领域较长时间局限在体育赛事的推广以及少数外援球员及教练的引进等方面。

  长期从事中国体育中介市场现状及对策研究的广州体院教授谭建湘认为,从体育经纪人的角度来看,运动员是体育经纪人非常活跃的资源,西方体育产业的发达与西方职业体育和体育的商业化、市场化程度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以运动员为中心的各项代理活动是西方体育中介市场发达的重要标志,也是体育经纪人的主要经营业务,在西方体育产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谭教授认为,我国体育市场处在转制时期,尚不成熟,市场体系不健全,运动员这个体育中介市场的要素还未能完全进入市场,目前我国优秀运动员几乎都处于国家或省市一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控制之下,即便是已实施职业化的足球和篮球等项目,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挂牌制”等措施,对运动员的流动实施控制。“有些部门以运动员是国家培养的作为借口,反对体育经纪人介入运动员的商业开发,但又拿不出明确的管理方法,既造成了运动员无形资产的流失,又制约了体育中介市场的发展。”现阶段体育赛事资源虽已逐步开放,但有关部门对市场开发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仍在实行项目垄断,向体育经纪人转让承办或推广权过程中设置过高的障碍,市场竞争缺乏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打击了体育经纪人的积极性。

  “田亮事件”并不是特例

  谭建湘认为,田亮事件并非特例,这恰恰反映了中国体育发展到今天出现的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之间无法协调的矛盾。中国体育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强调政府管理,当时提倡社会化的目的就是广泛动员社会介入、参与和推动体育运动,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如今,要求商家无偿地像赞助公益事业那样支持体育事业已经不可行,绝大部分商家追求的是双赢局面。作为运动员,他们必须保证一定的系统性和封闭性训练,但要求他们像以往那样足不出户和整个社会脱节是不可能的。

  “雅典奥运会结束后,奥运冠军不是也被安排参加一系列的汇报演出吗?其实,这在无形中体现了他们的商业价值,也吸引了不少商家主动找上门。”谭建湘认为,这种现象表明,中国体育可以创造巨大的商业价值,如果运动价值能够获得实现,运动就产生相应的效益,这样对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来说节省了大量的发展资源,毕竟我国奥运健儿在雅典奥运会上获得每枚金牌的支出大约在7亿人民币以上。现在的矛盾在于,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管理中心的管理指导思想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不一致,运动管理中心管的是运动训练,却把商业开发的权利也揽在手上,实质上当上了“国家经纪人”,其实,商业开发并不是各管理中心的能力所在,他们也缺乏运作精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据调查,目前不少运动管理中心所谓的商业开发,其实只是等着商家上门,自己并不会主动出击。既然目前我国的体育中介行业已经发展起来,体育经纪人多达1000多人,何不公开投标,选择心仪的经纪人创造运动员、运动管理中心和经纪人‘三赢’的局面?”谭建湘认为,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而忽略了长远的巨大的体育价值,这好比丢了西瓜只捡到了芝麻。笼统地将田亮开除出国家队只是权宜之计,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商业利益就摆在眼前,一个运动员通过艰苦训练后发现自己原来有如此巨大的商业价值却不能实现这个价值,这种诱惑会促使下一个“王亮”、“李亮”、“张亮”的出现。

  不过,“田亮被逐出国家队,双方都有责任,例如他找的是文化经纪人而并非专业的体育经纪人。”已经为广东培养了4批体育经纪人的谭建湘指出,作为运动员的经纪人,必须了解该项目的运动规律,如果忽略了训练周期而随意地中断常规训练参加商业活动,这些经纪人不但没有给运动员带来好处,反而会毁了他的运动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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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纪人的“运作”下,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田亮成了同时涉足体坛和娱乐圈的“热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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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亮的经纪人刘韬(右)也是著名演员陆毅(左)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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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亮经纪人刘韬

  田亮的经纪人刘韬身高1.9米,今年33岁,自称4年前还是中国T台上最“火”的男模,与一脸阳光的田亮站在一起,刘韬更像一个明星而非经纪人。

  他跟田亮在2000年相识,当时中国跳水队正在悉尼备战奥运会,熊倪与田亮住在一个房间,刘韬随中国名模代表团刚好也在悉尼演出,他与熊倪早就认识,于是常常到熊倪的房间,这样一来二往就认识了田亮。两个月后,刘韬在北京建立了自己的广告公司,还曾经为当时刚刚走红的陆毅拉广告。刘韬曾在接受采访时对运动员作出以下的评价:运动员的特性都是个性张扬,自信而豪爽,并且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所以他们比一般人更容易在专职之外的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田亮的明星气质以及谈吐、思路和形象俱佳,这将使他的“娱乐之路”一帆风顺。刘韬非常得意自己成功地把田亮捧为最受关注的奥运冠军,“奥运冠军成名之后升温快,但降温也很快。雅典奥运会后所有的冠军之中,最受关注、曝光率最高、最受广告客户青睐的只有田亮,他现在快成中国的贝克汉姆了。如果刘翔改由我做经纪人,我一定会在运动成绩不变的情况下,把他包装得比如今更‘火’。”刘韬说自己比田亮年龄大,所以经常教他一些做人的道理,诸如成功了、成名了要懂得回报,孝敬父母、做一些公益事业、参加一些慈善活动等等。在刘韬的运作下,田亮在雅典奥运会后的半年内频繁地在各商业活动中亮相,并在印度洋海啸后坚持到马来西亚拍摄写真,尽管他声称写真的收益将捐赠给遭受印度洋海啸的灾民,但这仍难平非议。田亮在与香港英皇公司正式签订合约后,不久便接到了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驱逐令”。

  作为田亮的经纪人,刘韬把如何协调运动员训练、比赛与商业活动之间的决定权推给田亮,他解释道,田亮从事跳水运动已20年,长期过着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但作为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他应该有自己的兴趣与爱好,而时尚和潮流对他充满了诱惑。

  刘韬表示,他常常跟田亮讲,他是一个运动员,在这个大前提下对自己的人生作出选择、利用假期从事商业活动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在田亮被逐出国家队后,刘韬仍然坚持他对田亮的包装是成功的:“田亮这段时间度过了非常快乐、美妙和享受的时光,经历了他从未经历的事情,比如为时尚杂志拍摄封面等,让他对自己的特点有了新的认识。我认为,我们对田亮的‘炒作’是成功的!有哪一个奥运冠军能像他一样在奥运会几个月后还有这么高的关注度?”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曾明确表示不允许运动员有自己的经纪人,而刘韬表示,他与国家体育总局的协调已经无法进行,而作为专业的演艺经济文化公司,他与田亮的合作具有合理性,“一来,我们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二来年轻人有选择自己未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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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是广告客户眼中的超级“大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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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的妈妈(右)是“姚之队”的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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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运动成就了体育经纪人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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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松是目前中国最具知名度的体育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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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经纪人”

  除了足球和篮球两个项目外,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下属的各运动管理中心大多在运动管理的同时充当着“经纪人”的角色,运动员的商业收益必须经过各运动管理中心同意并进行利益分成,如中国女排近两年拍摄的商业广告,无论是集体拍摄还是赵蕊蕊、冯坤等人的个人广告,所得的收益必须进行五五分成。赵蕊蕊2004年以180万元报酬成为某运动品牌的代言人,但真正进入她个人账户的不超过50万元。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体操冠军莫慧兰前不久在一档电视节目中承认,她在国家队中的时候,国家体育总局体操管理中心就有着经纪人和管理人的双重角色,她与其他队员参加广告拍摄和商业活动,基本上是体操管理中心给安排和分配的。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五五分账,国家提成一部分,运动员提成一部分,教练员和后勤工作人员都能拿到劳务分配。

  因为看中了“我心飞翔”这句广告词,刘翔为白沙集团拍摄了一则广告,该广告曾一度因涉嫌烟草广告被工商管理部门禁播,这一事件折射出“国家经纪人”运作方面的缺陷。在雅典奥运会后,刘翔无疑成了32枚金牌得主中最受瞩目的一员,随之而来的是他的“身价”暴涨。除了可口可乐公司和东风悦达起亚在雅典奥运会前以低于100万元的价格签下刘翔外,在奥运后其他公司给他开出的底价均不少于100万元。负责刘翔商业开发的不是别人,正是国家体育总局田径项目管理中心,据了解,现在市场开发人员案头的广告合同申请书便有一尺多高,总价值在数千万元以上。禁播事件发生后,负责刘翔市场开发的田径管理中心市场开发部却保持沉默,而国家体育总局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则指出,“国家对于奥运冠军在管理上出现了真空,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甚至有些放纵。”

  负责运作隋菲菲登陆美国WNBA的经纪人秦晓雯表示,作为运动员的经纪人,必须把运动员的长远利益放在首位,在运动员接拍广告时一定要进行严格地把关,不能什么广告都接。要考虑法律因素,要选择与运动员相匹配的定位和商品品牌。她还指出,“中国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有自己的模式,所以,不能照搬美国的那套市场化模式。但管办分离是必然趋势,给经纪人合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双赢的路子,既可以维护不动资产,又能加速职业化的进程。”

  姚明的经理人团队“姚之队”为其接下了百事、锐步和麦当劳等长期合约,估计每年可以赚得1500万美元。随着姚明签订更多的合同,《商业周刊》分析,姚明在NBA的头10年能赚到3亿美元。报酬并不是“姚之队”选择商家的唯一标准,如果不是中国一流或者世界一流的品牌,不管他们出多少钱,姚明都不会签约,烟酒广告更无法与姚明沾边。与此同时,他们还安排姚明出席大量的公益活动,维护健康良好的形象。“体育经纪人或公司是体育市场的‘润滑剂’,它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能起到积极作用的。”“姚之队”成员陆浩认为,考虑到中国体育体制的特殊性,经纪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格外重要,如果不听取、归纳和分析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各方利益,“不仅保护不了运动员的利益,还有可能损害运动员的利益。”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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