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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国投原董事长诈骗挪用上亿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20:15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2月5日电(记者吴俊、郑天虹)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陈楚原因涉嫌诈骗、挪用公款和徇私舞弊受审。庭审5日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

  陈楚原涉嫌诈骗国家6932万元、挪用公款6602万元、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财产损失620万元。陈楚原,广东普宁人,今年45岁,1996年开始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投公司董事长,后调任东区公司董事长。

  2003年6月27日,他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04年7月,他因涉嫌挪用公款受审。2004年底,检察院撤回起诉,重新收集证据,将陈楚原与其昔日7名手下合并提起公诉。陈楚原的指控罪名也增加了两项,即金融凭证诈骗罪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及出售国有资产罪。

  据检察机关指控,陈楚原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2000年,为扶持地方的国投公司,中央决定拨出专项再贷款资金。从2000年6月7日至2002年1月9日,陈楚原等人利用非法手段,为开发区国投骗取了中央专项再贷款共计人民币6932万多元。检察机关还指控陈楚原涉嫌挪用公款罪。2000年11月,开发区国投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广州宏润置业有限公司改制为私营企业。陈楚原等人以“借款”给这家企业为名,分两次从国投公司的账户上划走2000万元。2003年4月,陈楚原以东区公司的名义,为广州骏鹏置业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从银行贷款4000万元。陈楚原涉嫌的第三项罪名是徇私舞弊罪。2000年6月,陈楚原在组织并参与下属子公司友林集团有限公司的改制过程中,徇私舞弊,违反有关规定,使某民营学校在认购友林公司股权时,适用只有公司内部员工才能享有的下浮20%和一次性付款再享受10%的优惠待遇,导致国有资产损失6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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