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售烟花商贩被处行政拘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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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6: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据介绍,从近日查获的案件分析,违法人员多从外地偷偷带进烟花爆竹,利用城乡结合部的食杂店等冒险出售,因此目前城乡结合部仍是打击“涉炮”不法商贩的重点区域。 昨日下午,7名违法人员中,被行政拘留4人,行政罚款2人,治安警告1人。共没收烟花1500支、电光花5万支。这几名违法人员是最近3天内分别被莲前、鹭江、梧村和滨海派出所查获的,其中4人在食杂店中销售烟花爆竹,龙海人林某因私自销售的各类烟花达8种,被处行政拘留10天,是昨日被处行政拘留最长的一个。王姓姐妹携带、贮存5万支电光花被同时处理。 王氏姐妹是1月30日晚抓获的。据交代,妹妹在杏林某电子公司打工,姐姐今年刚从安溪老家到厦门来。姐姐称自己无业想赚点钱,因此明知违法,仍冒险于1月26日从安溪购进2500元电光花,带到厦门与妹妹一起到街头销售,结果害得本来有工作的妹妹被处行政拘留。 图为公开处理大会上的姐妹。 蒋怡丹 摄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