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婚检率仅为2.02% 梅毒患儿增多孕妇死亡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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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7:22 水母网 |
水母网2月6日讯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数据表明,强制性婚检转为自愿后的1年多以来,我市婚检率大幅下降,但疾病检出率和新生儿疾病却大幅增加。 2000年至2002年,我市共对185202人进行了婚检,婚检率达80%以上,疾病检出率9.5%,其中对975人因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精神病和指定传染病而被建议暂缓结婚、不易生育、限制生育性别。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考虑到人性化和尊重隐私,取消了“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在2004年,全市婚检率仅2.02%,疾病检出率却高达11%。以往我市每年都能通过婚检查出梅毒患者10-20例,医生均给予暂缓结婚的医学建议,然而去年我市某医院2个月接生3例梅毒患儿,这在自愿婚检以前是从未发生的事。新婚夫妇生育保健意识不强,不进行婚检造成更大的不幸的是,2004年,我市有2例孕产妇死于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使孕妇死亡率较往年有了大幅上升。 市卫生局专家介绍,近几年,我市不进行婚检而结婚的夫妻,在婚后发现对方患病而离婚的事例屡见不鲜,而随着性病发病率亦呈上升趋势,这部分患者得不到正确的婚前卫生指导,将对配偶及后代产生严重影响。逃避婚检带来的隐患,已向人们发出了警告。 专家呼吁: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遗传性疾病的人群,医生将建议其暂缓结婚。肝炎、心脏病、肾炎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暂缓结婚或生育,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治疗,欲婚男女应优生优育和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出发,自觉进行婚前保健,将出生缺陷扼杀在萌芽中。 (一霞 初阳)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