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单假信用证骗走77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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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9:31 南方都市报 |
18单假信用证骗走7700万 港人麦坚诈骗广南公司巨额国有资产,犯信用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吴秋芳)用“骗新钱还旧债”的手法连续骗开信用证18单,造成广南集团损失高达7700余万港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近日在广州中院审结。香港籍居民麦坚因犯信用证诈骗罪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麦坚是香港居民,身兼香港广丰行有限公司(下称广丰行公司)、南美洲国际冷冻海产有限公司(下简称南美洲公司)、广州泛太平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泛太平洋公司)董事、总经理三职于一身,他掌握着这三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财务支配权。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由麦坚主管负责的广丰行公司在严重亏损、没有真实海产品进口贸易的情况下,委托广南公司或广南属下的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怡公司)为其申请开具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由他指定。 具体做法是这样的:以广丰行公司或南美洲公司(两公司的主管人都是麦坚)作为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卖方,泛太平洋公司作为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买方,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与卖方、买方分别签订一买、一卖的两份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信用证项下的买卖合同,由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列明以商业发票、货运收据为信用证附随单据,等开证行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后,泛太平洋公司开具“收到货物”收据交给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据此开出货运收据给广丰行公司,广丰行公司持填写虚假内容的商业发票、货运收据到银行进行信用证贴现。 事实上,这期间的广丰行公司和广南公司之间并没有发生任何贸易关系,附随单据都是虚假的。但按照上述方法广丰行公司先后要求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为其开具了18笔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并持虚假的附随单据到银行贴现。经司法会计鉴定,该18笔信用证合计金额为港币77534212.62元。从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广丰行公司只返还益怡公司港币273.5万余元,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公司垫付的信用证项下共计7716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广丰行公司为了获取资金,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明知没有实际贸易,仍虚构贸易关系,并使用虚假单证到银行贴现信用证,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麦坚是广丰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他的行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于是依法一审判处麦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