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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小学今后每学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9: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汕头讯

  (记者许俏文) 昨日,记者从汕头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该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近日,该市教育局和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并要求从2004至2005学年第二学期起,各中小学校每个学期要开设不少于4个课时的法制教育课。

  教育部门要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学习遵守《宪法》为核心,以普及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结合实际,安排学生学习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各学校应认真规划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在教学工作计划、课时安排、教材选用、教师配备等方面抓落实。从2004至2005学年第二学期起,各中小学校要落实每个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的法制教育课。

  学生在校内外的遵纪守法表现将纳入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法纪考核评价。(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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