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手提电脑离奇变石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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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6日09:4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惠州讯 (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曾鸣) 惠州市一家计算机公司委托当地一家速递公司邮寄2台手提电脑到广州,货品运达后收货人打开看时发现包裹中竟是石头,于是拒绝签收。 据了解,委托方和承运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现正准备诉诸公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委托方: 电脑变石块公司信誉受损 据这间计算机公司杨桂梅女士介绍,1月29日中午,该公司将2台总共价值2万元的手提电脑交付给惠州一家速递公司送达广州的一个客户,速递公司的服务员当时是上门服务,收取了15元邮寄费,并出具了公司的收货证明。 31日上午,广州那家公司打来电话,责怪该公司给他们寄去的不是电脑而是一钱不值的废石块,因而广州公司拒绝签收。 承运方: 只能按公司条款赔偿 委托方和承运方对货品被掉包及赔偿问题发生争执的主要焦点是:速递公司称计算机公司交付的包裹里面装的本来就是石块,所以不存在掉包问题。加上他们没有给货品买保险,所以赔偿也只能按该公司自定的《运输条件及条款》中“最高赔偿金额200元/票”的规定赔偿。 而计算机公司负责人说,因两家公司经常有业务往来,所以在填写票据时一切从简,仅在“包裹”一栏打勾,而没有在物品名称一栏特别写明“电脑”,但口头上已向上门服务的速递公司的服务员申明邮寄的是手提电脑;再说,也没听说过有谁用包裹邮寄废石块的。 速递公司的《运输条件及条款》规定;“××快运有权开包查验任何装运的快件”,若怀疑邮寄的不是电脑,或怀疑是废石块,当时就应该开包查验。 这位负责人说,包裹被掉包,公司声誉严重受损,速递公司不但要赔偿电脑,还要给该公司及公司的客户一个说法,若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