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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鸣炮”鸣出了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0:31 红网

  2月5日《新京报》报道,郑州富景生态园内布置了总长4000多米、100万响的“长鸣炮”,将在除夕子时点燃,预计燃放时间达20多个小时。尽管燃放的地点在郑州市规定的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之外,但许多郑州市民对此颇有微词,认为长时间燃放鞭炮会造成空气与噪音污染,并对黄河滩区内栖息的越冬鸟类产生不良影响。

  笔者也认为这个新闻有些“扎眼”,甚至不知道燃放20多个小时的“长鸣炮”是在为谁而鸣。

  在春节期间,人们乐一乐是应该的,多放些鞭炮也无所谓。但是要有分寸,就如同喝酒一样要有度。这个“度”是多少没有标准,但是燃放20多个小时我以为是严重过“度”。这么长时间燃放鞭炮肯定会造成空气与噪音污染,如市民说的那样也会影响黄河滩区内栖息的越冬鸟类。

  燃放20多个小时的“长鸣炮”实在没有必要。我们知道“欣赏”也有极限,除非有特殊功能,否则谁也承受不了长达20多个小时的“轰鸣”。“长鸣炮”在人们“审美疲劳”后,也就没有了“轰鸣”的价值,继续“轰鸣”人们就不耐烦再“欣赏”了,这不是一种浪费吗?

  长4000多米、100万响的“长鸣炮”是用钱堆积而成的。这钱来自何处?应该只有两种渠道,一是政府财政,二是企业赞助。不管当地财政状况如何,这种“长鸣炮”都是在“烧”钱,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谁也无权浪费财政的钱。如果是企业出的钱,那么这钱是企业自愿出的还是政府强迫赞助的?由此笔者想到国家级贫困县淮滨县政府“一再要求”一家单位负责人掏出10万元“赞助”焰火晚会的事(2月1日《大河报》)。企业的钱除了缴纳国税地税,政府能随便要吗?

  “长鸣炮”的钱无论来自何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政府或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糟蹋”的权力!那么是谁在上演“长鸣炮”的春节秀呢?“长鸣炮”到底为谁而鸣?“长鸣炮”鸣出了什么?这是值得深思的几个问题。

  不可否认办“长鸣炮”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过了头就涉嫌为“面子工程”。试想“长鸣炮”除了鸣给人外,更重要的是鸣给了天鸣给了地,这不是自树形象吗?中央已经三令五申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地方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也少了很多。但是,打着为群众的旗号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依然有。

  现在春节已近,也许很多地方政府都在谋划着为群众办这种“好事”。希望地方政府领导能够量力而为,适可而行,不要打着为群众的旗号为自己“涂脂摸粉”。我以为,不浪费群众的血汗钱,让群众都过一个舒心年,也是一种特殊的政绩。(稿源:红网)(作者:张魁兴)(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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