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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04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0:35 大江网-江西日报

  关于江西省2004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05年1月24日在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胡幼桃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4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省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05年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4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抓手,以强化服务、转变作风为突破口,较好地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财政收入四年翻番。

  全省财政总收入349.2亿元,增长22.2%,在上年增收50亿元的基础上又增收63.4亿元,比2000年的171.7亿元翻一番;地方财政收入205.1亿元,增长22%,高于全国平均增幅3.4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继续提升;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双双高于上年。其中,工商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5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高,保持了持续协调快速增长的态势。

  ——县级财政发展加速。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总体思路,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激励机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1%,改变了长期以来县级增幅只相当于全省增幅一半的状况;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72个,其中超5亿元的县(市、区)达7个,县级财政总体实力迈上新台阶。

  ——农民减负增收显著。

  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民直接减负11.1亿元,人均减负35元;5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和4.4亿元良种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种粮农户,是全国发放进度最快的两个省份之一,农民人均增收29元。仅上述两项,农民就从财政人均直接受益64元。

  ——社会保障水平提高。

  省财政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8.39亿元,低保资金5.32亿元,适当提高了部分低保户的保障标准;分别新增8200万元和5800万元资金,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标准;安排养老资金16.25亿元,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由498元提高到539元,农垦企业职工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新增3000万元资金安置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排2000万元资金基本解决了企业军转干部“三拖欠”问题;安排3800万元向农村义务教育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新增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300万元,新增高校困难生伙食补助900万元;新增公共卫生资金210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并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晚期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安排移民扶贫资金2000万元,支持4万移民搬迁。

  ——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提高。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提请省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扩大到省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和部分直属机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初步完善,开支水平有所提高。二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展迅速。省级改革试点由上年的4个部门及所属47个基层预算单位,扩大到27个部门及所属102个基层预算单位,在部分省直单位实行了预算外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市县会计集中核算正向国库支付制度转轨。三是“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强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基金和收费管理,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76项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当年出口退税25%部分完成2.8亿元。省财政除负担省本级超基数出口退税指标外,对设区市负担超基数25%部分补助5个点,促进了外贸发展。五是政府采购规模扩大。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超4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平均采购支出节约率在11%以上。

  ——财政监管力度加大。

  全省各类财政监督检查累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4亿元,其中,收缴违纪资金3278万元,纠正混库、错库金额8226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增强。省财政厅会同宣传部、人大法工委、法制办、纠风办等部门,在全省广泛开展会计诚信教育系列活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会同监察厅、审计厅对省直单位门面租金和内部宾馆接待收入进行全面清理,为纳入专户管理打下基础。2004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是:

  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汇总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下同)的111.7%,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工商各税110.9亿元,完成107.8%;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收入8.6亿元,完成61.6%;企业收入17.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3亿元,完成131.4%,国有资产经营收益4.8亿元,完成179.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完成95%;耕地占用税0.7亿元,完成172.7%;契税11.2亿元,完成157.7%;专项收入7.4亿元,完成124.2%;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48.4亿元,完成118.8%。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45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5%。剔除中央财政追加专项开支等部分,地方财政支出341.6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资金),完成103.3%。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7.7亿元,完成95%;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6.4亿元,完成87.3%;地质勘探费5.8亿元,完成101.6%;科技支出3.4亿元,支农支出18.1亿元,教育支出70.1亿元,分别完成107.8%、105%和107.4%(同口径增幅分别为17.2%、30.5%和14.3%,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3.2%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9.7亿元,完成113.8%;医疗卫生支出15.8亿元,完成112.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5亿元,完成104.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0.1亿元,完成118.7%;行政管理费支出35.8亿元,完成109.7%;公检法司支出27.3亿元,完成119.2%;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1.2亿元,完成104.7%;政策性补贴支出5.1亿元,完成100%;其他各项支出78.6亿元,完成88.5%,主要是部分预备费及年初待分配资金支出在其他科目列支反映。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省基金收入41.9亿元,完成148.2%。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19.6亿元,完成105.7%;农业部门基金收入4.7亿元,完成137.7%;土地有偿使用收入16.2亿元,完成273.4%;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4亿元,完成335%。2004年全省基金地方支出34.8亿元,完成130.5%,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19.3亿元,完成106.5%;农业部门基金支出4亿元,完成106.4%;土地有偿使用支出10.4亿元,完成244.7%;其他各项基金支出1.1亿元,完成200%。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6亿元,完成预算122.2%。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工商各税11.7亿元,完成113.2%;企业收入5.9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5亿元,完成135.7%,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1亿元,完成94.5%;专项收入1.8亿元,完成137.2%;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16.2亿元,完成116.2%。2004年省级地方财政支出70亿元(包括中央税收返还和上解收入等在省级开支部分),完成预算95.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7亿元,完成9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6亿元,完成92.7%;地质勘探费5.7亿元,完成100.3%;科技支出1.4亿元,支农支出2.5亿元,教育支出10亿元,同口径分别完成112%、107.6%和105.2%(同口径增幅分别为9.8%、17.6%和17.7%,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6亿元,完成107.7%;医疗卫生支出2.7亿元,完成124.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亿元,完成106.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8亿元,同口径完成100.1%;行政管理费支出2.4亿元,完成112.1%;公检法司支出7.9亿元,完成109%;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0.5亿元,同口径完成110.9%;政策性补贴支出3.1亿元,完成99.6%;其他各项支出20.5亿元,完成87.2%,主要是预备费、一次性经费等执行中在其他科目列支反映。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省级基金收入19.4亿元,完成预算107.3%,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16.6亿元,完成104%;农业部门基金收入1.8亿元,完成94.1%;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亿元,完成471.2%。2004年省级基金地方支出17.3亿元,完成103.1%,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16.6亿元,完成106.2%;农业部门基金支出0.6亿元,加上追加设区市水利建设基金0.8亿元,同口径完成134.1%。

  (三)超收财力安排情况

  2004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超额完成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除按规定可以直接列支的财力外,实际可统筹安排的财力预计超收1.6亿元。关于具体的安排项目,省政府已于2004年12月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上数字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和财政工作的新进展,是正确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和悉心指导的结果,是省政协民主监督和积极帮助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改善县乡财政状况、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财经秩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还需要深入研究,倍加努力。

  二、2005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2005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推进财源建设,做大做优财政“蛋糕”;保证基本支出需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支持“三农”,提高县乡财政保障水平;深化财政改革,规范收支运行,为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而奋斗。依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我们编制了2005年省级总预算和省级预算草案。

  2005年省级总预算:

  (一)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5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95亿元,比2004年执行数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32亿元,比2004年执行数增长13%,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工商各税130.5亿元;企业收入21.1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5.7亿元,国有资产经营收益5.6亿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其他收入8.5亿元;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48亿元;耕地占用税0.8亿元;契税13.9亿元;专项收入8.6亿元。上述地方财政预算收入,加中央税收返还、中央其他各项补助等,减去上解中央支出等,2005年全省预算财力为418.4亿元。2005年省级总预算支出安排408.4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8.7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8.3亿元;地质勘探费6.3亿元;科技支出4.1亿元;支农支出22.1亿元;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0.5亿元;教育支出83.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8亿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0.6亿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9.4亿元;行政管理费支出40.5亿元;公检法司支出29.8亿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3亿元;城市维护费16亿元;政策性补贴支出5.1亿元;总预备费4亿元;其他各项支出88.7亿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5年全省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4.6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22.1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4.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7.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调入资金,减去调出资金,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3.9亿元。2005年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8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21.7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5.5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16.6亿元。2005年全省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1亿元,主要是按惯例文化事业建设费下年清算后再使用。以上是省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05年省级总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05年省级预算:

  (一)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5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0.2亿元,主要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工商各税13.4亿元;企业收入6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5.7亿元,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2亿元;其他收入1.9亿元;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16.9亿元;专项收入2亿元。省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加中央税收返还省得部分、中央其他各项补助收入和设区市上解收入等,减专项上解中央支出和补助设区市支出等,2005年省级预算财力为85.4亿元。2005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84.4亿元,比上年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数增长(下同)15.5%,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经费等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3.1亿元,增长6.9%;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4亿元,增长23.1%;地质勘探费6.3亿元,增长10.8%;科技支出1.6亿元、支农支出3.9亿元、教育支出11亿元,分别增长15.4%、11.6%和12.3%,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9%的增幅;文体广播事业费1.7亿元,增长12.1%;医疗卫生支出2.6亿元,增长17.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1亿元,增长4.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7亿元,增长11.8%;行政管理费2.4亿元,增长12.9%;公检法司支出8.8亿元,增长20.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1亿元,增长1.6%;政策性补贴支出3.1亿元,总预备费0.6亿元,均与上年持平;其他各项支出28.1亿元,增长23.1%。

  (二)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05年省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8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16.7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收入0.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2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设区市上解收入,减去补助设区市支出等,基金预算总收入为17.6亿元。根据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2005年省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5亿元。其中: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16.4亿元,农业部门基金支出0.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0.2亿元。2005年省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0.1亿元。

  (三)省农业厅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农业厅部门预算草案。农业厅2005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1447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095.3万元,事业收入3250.3万元,其他收入130.9万元。2、支出预算144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9.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103.8万元、公用支出149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9.3万元;项目支出7607.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5253.2万元、生产建设性项目支出2354万元。具体的收支情况见2005年江西省农业厅部门预算,请审议。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完成2005年预算任务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目标,为“十一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努力实现由“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由“消极安排型”财政向“积极发展型”财政转变,由“被动落实型”财政向“主动服务型”财政转变,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今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一个统领,实现两个目标,促进三个转化,关注四个问题,提高五个能力,做好十项工作。

  坚持一个统领:

  就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改革与发展全局,按照“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要求,通过深化改革,努力构建财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实现两个目标:

  一是财政收入继续快速增长,人均指标在中部地区位于前列;二是县乡财政困难明显缓解,各项基本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促进三个转化:

  一是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支出结构,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

  关注四个问题:

  一是更加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妥善安排好养老、低保、失业、优抚、救灾等保障资金,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二是更加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系统研究,区分缓急,逐步化解社会发展中的显性困难和隐性矛盾,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三是更加关注“三农”问题。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财政资源,集中解决薄弱环节,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四是更加关注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系统研究支持各项改革的配套政策,支持国企改组改制,盘活存量,引导增量,搞活企业。

  提高五个能力,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提高做大做优财政蛋糕能力

  1、强化财源建设激励机制。支持六大支柱产业及重大项目,采取“一厂一策”重点扶持大型、特大型企业集团,鼓励裂变扩张,大力培植民营经济和地方税源经济。省财政继续安排4亿元奖励资金,对国家扶贫重点县、转移支付县和其他县分类考核,进一步激发县市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继续安排1亿元县城工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多、综合效益好、发展快的工业园区,增强财政发展后劲。2、加强征收管理。支持税务部门深化征管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征管效能;严格按规定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清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稽查力度,抓好调研分析,既做到应收尽收又不收“过头税”,确保财政收入质量。

  (二)充分运用财政杠杆,提高宏观调控经济能力

  3、增加工业和农业投入。省财政增加基建投资2000万元,总额3亿元;增加技改资金500万元,总额5000万元;增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万元,总额600万元;继续安排国企改革资金3000万元,省属煤矿安全技措和安全生产资金3000万元,高危行业结构调整资金4000万元。继续安排粮食直补资金5亿元,安排病险水库建设资金3000万元,安排农民工培训、牲畜防疫、救灾种子专项资金1000万元,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按国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15%-20%的比例提取农业土地开发专项资金。4、促进开放型经济迈上新水平。安排必要工作经费,支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多出口多退税,多退税多得补助;继续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外贸发展。

  (三)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提高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能力

  5、巩固“五个确保”成效。完善工资资金专户管理和财政统发制度,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妥善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加强部门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省财政安排政法专项转移支付1.02亿元,比上年增长一倍;对政法经费实行收支脱钩,将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在2003年基础上提高20%。增加再就业资金2000万元,稳妥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统筹财力使计划生育经费达到人均10元的水平;加大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省级科技、支农、教育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增幅由往年的7%提高到10%,加大投入力度。6、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省财政继续安排8200万元和680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五保户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安排1.22亿元资金,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增加一倍,对特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农村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和乡镇卫生院设备购置;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由7个扩大到11个。

  (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基层经费保障能力

  7、加大补助困难县乡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资金支持。在维持上年基数的基础上,省财政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1.5亿元;增加革命老区转移支付4000万元;增加7000万元资金调减市县承担的粮食风险基金筹集任务,连续两年下来,市县粮食风险基金负担由2.18亿元调减为0.78亿元,计划于明年全部转由省财政负担。8、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农民直接受益10亿元,人均减负31元,除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省财政弥补;新增3000万元资金支持林权制度改革;选择1个县开展化解乡村不良债务试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科学理财能力

  9、开展“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对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实行“省直管县”体制,体制基数、收入计划、基金收入分成、转移支付补助、财政结算、资金调度、各项债务、财政工作部署直接到县,构建省对县市直接支持机制;选择部分县市实行“乡财县代管”管理方式,对预算编制、帐户设置、收付方式、采购办理、票据管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实行“六个统一”,但乡镇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10、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部门预算编制的公开透明和基本支出预算的公平合理,扩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面,完善非税收入缴库和银行结算办法,将政府采购范围扩大到全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项目;加强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监管,研究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厉行节约,重点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公费出国、公务用车等支出。在新的一年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还将深入推行“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八项服务承诺,优化政务环境;加强学习研究,形成更富前瞻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悉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各位代表

  ,当前加快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肩负的使命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实现江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有关情况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有关情况说明

  1、为什么财政支出大于地方财政收入。

  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执行数452.8亿元,比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205.1亿元要大,是因为财政支出中除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安排的支出外,还包括由上年结转资金、中央税收返还资金、中央补助资金以及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2004年省级财政支出执行数104.4亿元,比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35.6亿元要大,除上述原因外,省级财政支出中还包括设区市上解资金安排的支出。

  2、为什么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数小于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执行数。

  2005年全省财政支出预算安排408.4亿元,比2004年全省财政支出执行数452.8亿元要小,主要是因为2004年财政支出执行数中包括中央专项拨款安排的支出,而中央专项拨款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无法确定,故年初预算中不包括这项,所以2005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数会比2004年财政支出执行数小。

  3、为什么2004年省级部分项目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小于预算数。

  2004年省级科技支出、支农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小于当年预算数,主要是因为预算安排中有部分专款执行中追加到市县,支出反映在市县。

  二、有关名词解释

  (按在《报告》中出现顺序排列)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财政总收入是指相对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前的老口径收入,一般包括地方财政收入、入中央金库的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不包括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财政部不要求各地统计上报汇总,所以全国没有统一的数据。地方财政收入,也称作一般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由于财政部按此口径统一汇总数据,因而可以直接反映、比较各地财政收入增长情况。

  粮食直补:

  是指将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所需资金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开支。实行粮食直补,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良种补贴:

  为调动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恢复和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从2004年开始,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对种植良种水稻的生产者实行良种补贴。具体是按计税土地上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种植良种水稻的农户。每亩补贴标准为早稻10元,中稻15元,晚稻7元。

  部门预算:

  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它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的预算组成,全貌反映一个部门收支状况。

  国库集中支付:

  是指财政部门将预算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支付方式。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收支两条线:

  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不和收入挂钩,而是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并拨付的资金管理模式。这是一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

  是指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2004年以前,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政府采购:

  是相对于个人采购、家庭采购、企业采购而言的,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公开招标,降低采购成本,获得质量更好的商品和服务,有助于少花钱多办事。

  转移支付:

  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一种财力性补助。它是按规定根据各地一些经济指标,依照统一的公式测算出当地的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对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地方,按一定系数给予补助。

  财政经常性收入:

  是指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取得的财政收入。根据财政部和全国人大预工委的规定,其原则上包括三方面: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及其他一次性收入);二是中央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三是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基金预算:

  为了全面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财政部专门设置基金预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基金预算收支项目主要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基金预算收入中的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调入资金,是指从一般预算收入或预算外资金中调入,用于补充基金预算支出的资金。调出资金,是指从基金预算的收支结余中调出,用于补充一般预算的资金。

  非税收入:

  是指政府在税收、债务收入以外取得的财政资金,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对特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是指对特困家庭学生实行免杂费、免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扶助措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筹资标准不低于人均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元,省财政补助4元,市、县财政各补助3元,农民个人缴费不低于10元。

  中央财政“三奖一补”政策:

  从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以奖代补、将中央财政奖励与地方工作实绩挂钩的思路,实施“三奖一补”政策。主要内容:一是对困难县乡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增加对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二是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三是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四是对各省以前年度在精简机构人员、缩小纵向财力差距方面做得好的,给予适当补助。

  粮食风险基金:

  是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的专项资金。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构成,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利息补贴等方面。

  林权制度改革:

  即林业产权制度改革。2004年8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林权制度改革,规范利益分配,减轻林农负担,进一步激活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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