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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迷信思想影响 立春当天几无登记结婚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3:3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会嫔;实习生张晶)一些年轻人受“鸡年无春,不宜嫁娶”的迷信思想影响,赶在春节前举办婚礼,或者把婚期推迟到2006年春节之后。记者采访发现,立春(2月4日)前一天结婚者人数还有几十对,立春当天几乎没有登记结婚者。

  2月4日,石家庄市桥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前几天登记结婚的夫妇每天都几十对,最多一天达40多对,而在2月4日早上的半个小时时间里,婚姻登记处没有办理一个结婚登记手续。

  据石家庄市裕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介绍,星期一那天有50对新人登记结婚,星期四有27对办理结婚者,这一段时间办理结婚登记者每天持续在几十对,而立春这天突然变了,婚姻登记处全天才办理了4对,还包括离婚的。

  2月3日,裕华区婚姻登记管理处人满为患,刚刚登记结婚的范女士说,原来并没打算在春节前结婚,父母说明年没有立春,不能结婚,后年结婚又太晚了,只好在年前先领了结婚证,过了春节再办事。而经记者调查了解,与范女士有相同想法的人还不在少数。

  据专家介绍,二十四节气是根据一年中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变化和引起的地面气候的演变次序,将全年平分为二十四等份,并给每个等份起名。

  有无立春只是农历和阳历之间不同的规则造成的。春节是按农历算的,最早在1月20日出现,最晚甚至到了2月20日,而立春通常固定在每年2月4日左右。

  为了顺应寒暑变化,与公历保持一致,农历还采用了19年中加入7个闰月的方法,因此每19年中有7个年头是缺少立春的“无春年”,7个年头是“双春年”,另外5个年头是“单春年”。所谓鸡年“无春”,不适合男女结婚的说法,毫无科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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