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建议——公务员财产应建申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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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近日表示,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反腐败举措,《公务员法》(草案)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实现该法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 姜明安说,财产申报制不同于收入申报制,任职前,官员要向相应机关申报其个人和家庭的所有财产;任职中,官员要随时申报个人和家庭增加的财产;离职时,官员要接受审计,说明其所有现有财产的来源。 姜明安认为,在这种制度下,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就比较容易被发现,同时,对意欲腐败的公务员也会有一种威慑作用,使之不敢任意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