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给朋友 出事自己“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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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4:3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 “车可再不敢轻易借了。”儿子的朋友借走车后肇事逃逸,作为车主必须将事故责任先“兜”着,市民李先生很郁闷。 2月5日14时许,淮北街与陇海路交叉口附近,50多岁的尤老太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白色轿车撞倒,当场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14时30分记者赶到时,老太太的自行车还停在路边,后车轮被撞变形。“我看到车号是豫AL7858,但没有看清车里的人,当时车开得挺快的。”目击者陈先生说。 交巡警三大队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与车主李德生取得了联系。昨天,记者与李德生家人取得联系,其爱人白女士说,李德生因为骨折正在家养病,车被儿子借给朋友,朋友再转借朋友的朋友,“到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到底是谁开的车”,她表示要去医院看望病人,配合警方追查肇事方。经检查,受害者属轻微脑震荡,需住院观察。 郑州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彬说,如果车主借车给别人后出了车祸,在肇事方未查到的情况下,车主应首先承担起垫付受害者所需医药费用等相关责任,找到肇事方后可以再向其追偿。 (记者 毛磊 辛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