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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入市步入实施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5: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6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酝酿已久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终告出台,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公布的还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三部配套文件。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入市由此开始正式步入操作实施阶段。这是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的。

  根据这四份规定,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资格认定。其中,成为投资管理人的条件有:必须是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者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同时还必须满足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等条件。

  背景

  据介绍,企业年金是指基于国家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由企业和企业员工共同负担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障体系。企业年金由企业自主建立、个人自愿参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运作,已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替代率,减轻政府养老保险的负担。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07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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