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者举报将获展位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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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5: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2月6日讯 记者龚雯从商务部获悉:针对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打击展位倒卖问题,广交会将再出新招,实行奖罚并举,凡主动举报所买展位且自身符合广交会参展要求的购买方企业,将获得展位使用权。同时,在企业参展资质标准、参展企业更新率、参展品牌规模等方面都有新突破。 据中国外贸中心负责人介绍,广交会推出展位使用者主动举报可获得展位使用权的鼓励措施,假如甲方在申请到展位后将展位卖出,乙方为买入展位的实际参展方,乙方主动举报,并出示确凿证据,其本身又具备参展资格,则甲方将受到相应处罚,而乙方不仅不受处罚,还将成为正式参展商,获得所购展位当届及下一届的合法使用权,该展位自动转由乙方所属交易团管理。若乙方不举报而是由第三方举报或被大会查出违规,则甲乙双方都要受到处罚。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07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