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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的新路径(探索与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5:57 人民网-人民日报

  张雄 汪传发

  内容提要

  文化公益事业的繁荣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环节。在生产力尚不发达、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的现实国情下,我国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径。上海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政府委托形式,通过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运作,汇集各种社会资源,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在推动文化创新、培育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地促进了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理所当然地包含发展文化公益事业。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既关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满足,又关系先进文化的发展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弘扬,关系民族精神的凝聚和提升。从现实看,我国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在呈现较好态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运行机制不合理、不规范,社会需求项目与实际资助方向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带来实际效益和效果不佳、资金闲置或浪费等。大力发展文化公益事业,应当从国情出发,积极探索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路径。在这个问题上,上海市的做法和经验为人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我国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国情分析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和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应当从国情出发,努力形成自己的特点。西方发达国家在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方面起步较早,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比如,美国政府注重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来鼓励各州、各企业以及全社会对文化公益事业进行赞助和支持,要求各州、各地方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经费与联邦政府的文化发展资金相配套,并明确规定与文化公益事业相关的单位或群体一律享受免税待遇;英国政府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艺术团体进行评估和拨款,协同企业资助具体的文化公益事业项目,通过发行彩票弥补文化经费的不足;法国政府则采取国家财政拨款的方式,辅之以立法和行政手段,几乎所有公益性文化单位都由政府负担,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具体国情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公益事业不能照抄照搬西方模式,而应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第一,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政府的财政收入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需要政府鼎力建设,单靠政府直接拨款来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显然不够。因此,应借助社会中介机构,聚集各方面的社会资源或资金,以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

  第二,我国的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和成熟,无论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构建还是现代资本市场的发育,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有助于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社会基金制度、募捐制度、税收减免制度的安排与创新,同快速发展的文化公益事业还不相称;企业对社会文化公益事业的支撑力、关注力不够集中和持久。因此,对先进文化的扶持和长远规划,需要政府加以正确引导和资助,有些项目特别需要政府牵头,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把零散的社会资源和资金加以整合,以推进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有很多领域、很多方面、很多项目属于文化公益事业,不可能单靠自发的力量生长和壮大起来。先进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先导性、引领性的文化,它的存在与发展在某些方面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原则,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则又不能完全采用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办法。它需要政府的自觉培育和扶持,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打造和推进,需要靠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提升。因此,支持和保障社会主义的文化公益事业,首先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单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难以达到目的的。

  第四,走中国特色的社会文化发展基金的道路势在必行。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这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在发展文化公益事业方面,政府的职能应当从“全能操作型”转向“公共服务型”。过去那种依赖政府拨款、大包大揽的模式已经过时,仅仅由政府拨款来发展文化公益事业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存在着许多不适宜由政府直接操作、也不适宜全部交给市场运作的重要事务,比较理想的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文化发展基金和其他多种类型的机构。

  上海市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经验

  在加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上海市委、市政府看到了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和需求,提出了促进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途径。在实践中,上海市以政府委托形式,通过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运作,汇集各种社会资源,在推动文化创新、培育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社会反响好、人民群众满意、先进文化不断发展的良好效果。

  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来理解发展城市文化公益事业的重要性。上海,在近代历史上一直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近些年来,上海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上海的文化形象与文化地位的问题自然而然地被提上了日程。文化竞争力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一个城市没有与经济繁荣相称的文化公益事业的繁荣,没有影响广泛的国际文化中心地位,那么,它是没有资格被称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上海城市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努力走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列。围绕这一目标,上海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探索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路径,在国内率先实行政府以委托方式资助文化公益项目,大大推动了上海城市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

  广泛动员和合理配置各种社会资源来发展文化公益事业。上海市在这方面特别强调运作过程中的“政府重视、社会参与、基金牵引、专家评审”等环节。政府重视,就是在发展文化公益事业方面,政府应有一盘棋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利用政策手段调节和配置相关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在中介机构的遴选、基金会性质及章程的审定、政府出资的考量以及重大投资项目或投资方向的确定等方面,政府都要把好关,做牵线人和有心人。本着有利于先进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利于文化公益事业全面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配置好手中的资源。社会参与,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利用企业、国内外基金组织、民间团体、个人以及志愿者协会等自觉捐助的各种资金或资源,有效解决发展文化公益事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在投资方向和资助力度方面,充分利用社会广泛的信息资源、技术资源、社会评估资源,对资助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鉴定与决策。基金牵引,就是利用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四大功能,即主导示范功能、吸纳资源功能、鼓励创新功能和扩大交流功能,资助具有示范性、民族性、经典性、国际性的文化项目以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资助具有原创性、创新性、探索性和实验性的文化项目,尤其是有助于提升上海文化艺术水平或扩大上海文化影响的国内外文化交流项目。基金的牵引还表现在,文化发展基金会通常不直接参与大型文化活动的具体组织和运作,主要在宏观层面上筹集资金,通过社会中介组织,以招标或集体采购方式,委托事业单位运作,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组织的作用。专家评审,即实行“评议—审定”两级评审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项目资助的立项建议和资助金额的建议;审定委员会负责对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定。重要的是,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每次评审从信息库中按专业随机抽取数名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

  始终坚持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文化公益事业产品的消费主体,惟有赢得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文化公益事业,才会有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动力和前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人的素质要求更高,对以殷实生活和丰富精神文化为标志的生活质量要求更高,对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更高。目前,上海人均GDP已达到5000多美元,居民教育文化消费支出大大高于消费总增长率。群众公益文化消费大幅度增长,对公益文化消费的选择性越来越大,对提高自我素质和丰富精神世界的要求越来越自觉,公益文化需求趋于多样性、多层次、个性化。这就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公益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在这方面,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特别注意做到两点:一是通过街道社区对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弄清哪些公益文化场所、设施是他们迫切需要的,哪些公益文化场所、设施是受益面、覆盖面比较广泛的,哪些公益文化场所、设施是有助于社会群体道德修养和素质提升的;二是在文化公益事业立项评审和实施过程中,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文化公益事业建设不偏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这一正确的方向。

  根据实践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公益事业,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包办统揽向“宏观把关、重点过问、关键介入”转变。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文化公益事业通常由政府包办统揽,主要表现为:一切公益文化的要素和资源都高度集中在政府部门,一切文化公益活动都按政府的计划进行;政府包办各行各业的文化公益事业,管理权和经营权合一;条块、区域、门类、部门分割和本位严重;国有单位“垄断”社会文化公共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权。这一体制,在今天已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如果政府不转变职能,在文化公益事业的建设方面继续包办统揽,就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支撑这项事业的发展;即使能拿出这部分财力,也不可能达到建设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投资方向合理化的目的,更不可能达到文化公益事业本该有的热心文化公益活动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参与和建设的效果。政府只有摆正位置,明确理念,理顺关系,找准契合点,才能把社会文化公益事业做强、做大、做实。

  尽管上海在探索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路径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索和实践。例如,怎样形成一个合理、合法、公开、透明的文化发展基金运作机制?是否有必要采用现代金融工具的集融资模式,通过发行专项文化奖券、彩票等,进一步扩大社会融资渠道?所有这些,都需要及时总结鲜活的实践经验,注重理性思考,不断开拓创新。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07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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