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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钱眼 “书虫”领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6: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夫妻二人共同收受他人贿赂7.1万元,两人竟一致用“这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为自己开脱。备受关注的原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张绍学夫妇贪污、受贿案,前日上午在武侯法院一审宣判,张绍学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其妻张锦辉则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该校另一“书虫”刘启玉同时因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自称受贿是因“礼尚往来”

  张绍学原是西南民族大学教务处处长,妻子张锦辉被捕前是该校管理学院副院长。据介绍,2000年年底时,因该校教务处要进行人员调整、精简分流,该处文印室承包人何某于是找到张锦辉,希望她能帮忙给时任教务处处长的张绍学打声招呼,以便自己能继续留在教务处承包文印室。

  果然,人员调整后,何留在了教务处并继续承包文印室。为此,何在2000年年底至去年1月期间先后3次送给张锦辉共计7.1万元,表示对他们夫妇的感谢。张锦辉收钱后都告诉了张绍学,但两人在受审中竟然一致辩解说:这不是受贿,应属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

  公款倒拐变成“回扣”

  贪污公款,张绍学始于2001年。当年6月,他利用负责出版《计算机文化基础》教材之机,找到武侯区某文印服务部负责人陈某。陈报价每本印刷成本约9元,但张要求陈按出版社所核定的价格30余元,以印刷费名义通过该文印部从学校计财处套出一笔资金,作为教材出版的其他开支。

  当年12月,学校依据陈出具的票据将25万余元转到文印部的账上,除1万余元用于支付印刷费外,剩下的24万元“书商回扣”随即被张安排人从文印部陈某处领回。

  这笔公款中的一部分跟着被教务处部分人员私分,其中张和该处工作人员刘启玉分得1万元。

  夫妻“搬”小金库回家

  张绍学还编出各种理由,自己亲自出马或让妻子出面,先后将教务处小金库的42.5万余元公款拿回家。该处小金库的钱由刘启玉保管并负责做账,2001年下半年,学校清理整顿小金库,刘问张小金库的5万元如何处理。张考虑到这笔钱的“安全”,于是说自己家中有保险箱可以保管这笔钱,谁知刘将钱交给张后却被张吃了。

  2003年6月,张以部分学生的“专升本”名额申报出现问题,需要拿钱打点有关部门领导为由,让妻子张锦辉找刘从小金库中领走现金10万元。同年底,刘即将调离教务处,张又让妻子找刘将小金库中的27.5万余元公款领回家中。这些钱全被张绍学侵吞。武法武检记者李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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