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入市将步入实施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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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6:50 大连日报 |
本报讯(欣文记者晓海)酝酿已久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时公布的还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三部配套文件。这标志着企业年金入市由此开始正式步入操作实施阶段。 上述办法规定,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获得劳动保障部的资格认定。其中,成为投资管理人的条件有:必须是具有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或者资产管理资格的独立法人;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亿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人民币的净资产;同时还必须满足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或违规行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等条件。 法人受托机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亿人民币、且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5亿人民币净资产;账户管理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托管人净资产不少于50亿人民币,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还应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去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为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构建了一个大体的框架。但应该与之配套施行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一直没有推出,致使企业年金市场迟迟不能启动。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四个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的法规体系形成,企业年金入市已经得到了政策法规的合理规范。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4月份左右受理机构申报资料。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规模近500亿元人民币,再加上以年金名义销售的保险产品有430亿元,企业年金存量规模近100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年金市场全面推开后,每年新增规模将在800亿元到1000亿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