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南集团损失7700万 香港巨骗内地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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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8:49 南方日报 |
据新华社广州2月6日电用“骗新钱还旧债”的手法连续骗开信用证18单,造成广南集团损失高达7700余万港元的特大信用证诈骗案,日前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香港籍居民麦坚因犯信用证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麦坚身兼香港广丰行有限公司(下称广丰行公司)、南美洲国际冷冻海产有限公司(下简称南美洲公司)、广州泛太平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下简称泛太平洋公司)董事、总经理三职于一身,他掌握着这三家公司的实际经营权、财务支配权。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由麦坚主管负责的广丰行公司在严重亏损、没有真实海产品进口贸易的情况下,委托广南公司或广南属下的益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怡公司)为其申请开具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由他指定。 经查,以广丰行公司或南美洲公司作为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卖方,泛太平洋公司作为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买方,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与卖方、买方分别签订一买、一卖的两份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信用证项下的买卖合同,由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列明以商业发票、货运收据为信用证附随单据,等开证行开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后,泛太平洋公司开具“收到货物”收据交给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据此开出货运收据给广丰行公司,广丰行公司持填写虚假内容的商业发票、货运收据到银行进行信用证贴现。 经司法会计鉴定,该18笔信用证合计金额为港币77534212.62元。从1997年3月至1998年8月,广丰行公司只返还益怡公司港币273.5万余元。广南公司或益怡公司代广丰行公司垫付的信用证项下共计7716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