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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广告过多过滥 观众发现可拨打热线电话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15 新华网

  记者近日从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得到消息,在春节前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继续保持良好秩序,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清静的春节”。据悉,观众对于电视台播放广告过多过滥,意见非常大,总局接到类似的投诉很多,这也是促使总局出台这一通知的重要原因。

  广电总局社管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中央电视台还是地方电视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观众发现后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广电总局会在春节后对投诉热点进行进一步处理。这个通知已经下发到各级电视台,相信会对今年春节期间的电视广告起到一个约束作用。

  社管司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通知中很重要的一条是:“黄金时间播放影视剧是否违规插播广告,其他时间播放影视剧插播广告是否超过规定次数和时间”。其主要意思是在电视剧开始播放前,即片名出现之前可以播放广告,但是一旦剧情开始,人物出场,就不能播放任何广告。以往很常见的一集电视剧被“腰斩”成几段,没完没了插播广告的情况,现在就属于违规,但是这一规定只限于晚七点半至九点的黄金时段。

  在通知中,总局还明确提出“用餐时间播放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是这次监管工作的又一重点。在中饭、晚饭时,电视台不得播放影响进餐的广告,包括卫生巾、治疗脚气、痔疮的药品等。第三个清查重点就是电视台播放的“姓名解析”、“新年运势”、“生日”、“同生缘”、“语音聊天”等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总局特别指出“要严格甄别介绍声讯热线电话的广告,各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热线的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的规定,凡属解析姓名、人生、生日、新年运气等短信服务以及交友、聊天等声讯类广告,一律不得在电视台播放。(刘鹏云)(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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