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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八区仍禁烟花爆竹 市府重申禁令并呼吁市民打110举报违禁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1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拉 通讯员赖国辉)春节将至,为使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佳节,广州市政府日前重申,《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依然有效,并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还呼吁市民自觉摈弃不良习俗,如发现有人在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应及时拨打110举报。

  根据《规定》,广州市越秀、东山、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含广州开发区)、芳村等老八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视情节分别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禁绝堵塞非法进货渠道,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多个入口开展查缉工作,严厉查处各级批发、零售企业非法向生产企业、“私炮”作坊进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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