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阻执行伤十名干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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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09:3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王骞通讯员薄萱)日前,宝山法院对纵火妨碍法院执行,并导致10名法院干警受伤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勇等5名被告人因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刑6个月至2年。 去年8月17日,杨浦法院10余名干警依法到政通路265弄1号二楼沪星旅馆进行强制执行工作。按照2003年12月的判决,沪星旅馆应该在2004年6月23日前迁出,将房屋归还给租赁方上海鞍山商场,但一直拖到这一天,沪星旅馆也不见有任何搬迁的动静。 上午9时,干警们还未进入沪星旅馆,就遭到旅馆主人张飞和他5名同乡的阻挠。他们将门堵上,并用铁管击打准备入室的法官、法警,当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时,6人竟然向干警们泼洒汽油,并点火燃烧。他们的不理智举动造成一名干警左手食指末节软组织部分缺损,多名干警被烧伤,其中3人构成轻伤,6人构成轻微伤,张飞自己也在混乱中被烧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