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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公车“曝光”请群众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2:1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2月6日,记者从赤水市纪委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一项新举措——在公车上张贴“公车标志牌”,以便于群众的监督和提醒干部廉洁自律。目前,该市已有210辆公车张贴了“公车标志牌”。

  据介绍,除赤水市委、市政府四大班子属于遵义市纪委监督外,凡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工作部门、垂直系统管理部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正科级单位的公车,一律要张贴“公车标志牌”。“公车标志牌”张贴在车辆挡风玻璃的右上角。赤水市纪委规定,“公车标志牌”实行一车一牌,不得涂改;不张贴“公车标志牌”或者损害不更换的要通报批评、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纪委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公车标志牌”的使用,还将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

  记者在赤水市见到,一辆车上的“公车标志牌”正面印有“公车”和“贵州·赤水”字样;背面印有“不准领导干部驾驶,不准公车私用”字样。

  赤水市纪委廉政室主任卢英告诉记者,将公车“曝光”,有利于群众监督。群众一旦发现有公车迎亲、接送孩子、郊游等“公车私用”以及领导干部自己驾车的现象,可以向纪委反映和举报,电话是:2861578。

  纪委还规定,“公车私用”被举报,一经查实,纪委还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作者: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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