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称卫生执法人员 借局长名大骗钱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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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2:4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谎称卫生执法人员行骗,屡屡得手共骗了28万多元。日前,厦门同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8、9月间,李某谎称是湖里卫生执法大队大队长,两次拿着事先私刻的厦门市卫生局印章,冒用厦门市卫生局及局长名义,与同安福盈摩托车经营部签订购买23辆摩托车合同,先后骗了福盈摩托车经营部经理洪某17万多元和一辆价值约6000元的摩托车;自称可拿到湖里大道新建办公大楼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骗走洪某等人3.5万元。 2003年9月8日,李某以“湖里卫生执法大队大队长”身份,向蔡秀某借了1万元,又谎称湖里区卫生局要招聘卫生执法协管员,自称有办法帮蔡秀某将其子蔡志某招为协管员,向蔡秀某骗借3万元。 2004年2月2日,李某冒称湖里卫生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以3000元向厦门侨隆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以下简称侨隆公司)租了一辆17万多元的猎豹越野车,给了向其讨债的卢某。 2005年2月4日,同安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要饭的要面子 用铁锤砸同行 又讯2月4日,同安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茂泰食品(厦门)有限公司业务员杨某有期徒刑4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不满讨饭同行张某称其为“要饭的”,而用铁锤砸张某头部的詹某有期徒刑8年;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收购赃物罪、转移赃物罪判处抢劫摩托车载客工,还多次窜至多家工艺品厂盗窃修边枪、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税控金税卡读卡器、硅胶等物,并予以销赃的杨某等6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2年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