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海域水质类别如何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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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7日13:3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记者谢卫东)日前,本报有关厦门海域水质类别情况的报道引起了相关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关注,他们询问厦门海域水质整体上是不是比去年有所下降。昨天下午,记者进一步采访市环保部门,深入了解海域水质的监测与评价。 据介绍,一个海域中不同位置、不同深度的海水水质在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的各种指标量值差别是明显存在的,人们又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所有的时空中去捕获所有的水质变化的信息,而只要按国家标准《海洋监测规范》进行抽样监测就可以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市环保部门在厦门海域共布设了16个监测点位,每年2、5、8、11月份高平潮、低平潮各采样一次。这是按照国家《海洋监测规范》规定的采样频次要求进行的。每个采样点采集表层和底层海水,并根据每个采集样品的水质分析结果进行评价。每个监测点的水样都要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测试,共有28项指标,把这些测试结果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进行对照,如果有某一项指标达到四类,而其他多数指标虽为二类,则该测点的水质也只能定为四类。这就像某人得了某种病,我们习惯于将此人称为病人。 就西海域来讲,在市区政府的大力整治下,水质明显比以前清澈,但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浓度超过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他分海域的情况也大多如此。 就整个海域来讲,活性磷酸盐浓度去年比2003年有所下降,从原来的0.034毫克/升下降至0.031毫克/升。 工作人员说,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其监测数据在国际上是互认的,而环保部门又是发布环境质量的法定单位,因此其结果是负责任的。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本报有关海域水质类别的比例是指该测点的统计频次,而不是代表整个海域面积比例。 如果人力、财力允许能布设更多的监测点位,所反映的数据将更加全面,对海洋环保工作的参考作用就更大。 (厦门晚报) |